中国法律近代化论集

分類: 图书,法律,法的理论,法律史学,
作者: 张生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1字数:版次: 1页数: 427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62033189包装: 平装目录
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艰辛历程(代序)
法律近代化综论
法学研究的大视野——社会理论之法
浅谈中国传统法律意识的转型
民事法律
近代中国的人格权立法与学术研究
中国近代水权纠纷解决机制之特点
清末公司立法历程考
晚清民初商会商事裁判机构略论
新见史料及其所揭示的《大清民律草案》编纂过程
刑事法律
民初大理院时期的罪刑法定主义——以《暂行新刑律》第十条为中心
论罚金刑在近代刑法中的确立——以1907年大清刑律草案的相关规定为视点
清末民初刑讯制度废止问题研究
社会变革中的传统选择——以近代中国刑事诉讼法制现代化为视角
行政法律
中国近代地政制度之建立
清末新政中建立行政裁判制度的尝试
近代法律家与法制
法律:如何正当有效——对三位民国法学家的解读
晚清法官考试研究
从审检所制度看民初的司法独立
从讼师秘本到诉状汇编:作状技巧的近代嬗变
开眼看世界——黄遵宪的法律思想和实践探究
书摘插图
法律近代化综论
法学研究的大视野——社会理论之法
在西方,社会理论的发展已有数百年之久,其中一些流派对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论述,形成了不同的流派,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我们把从社会理论视域对法律的观察和分析称为“社会理论之法”。为了便于社会理论之法的教学和研究,我们搜集了汉语世界晚近研究和解读社会理论之法的重要文论,并将其选编成集,分为马克思篇、涂尔干篇、韦伯篇、哈贝马斯篇和综合篇。下面拟结合本集所选文论的内容略论社会理论之法的几个基本特征。
一、关联思考与整体视域中的法律
一般说来,法律研究大致可分为两种视角,即内部视角和外部视角。前者着眼于有效的实在法,研究法律体系的结构和层次,探究法律制度的内容和目的,分析法律规则的语义和逻辑,阐释法律程序的形式和功效。在现代社会,不但法律实务者采取这种视角,坚持法律实证主义立场的学者也采取这种视角。他们如同大家闺秀,虽然偶尔窥望窗外,但活动的范围基本囿于“法律闺房”。他们担心,一旦打开“法律的门窗”,道德、伦理、宗教以及政策等法外“杂质”就会乘机侵入,法律的“贞洁”就自然难保,法律自治的“城堡”就会失守,法律与非法律的界限就会模糊,法律的确定性就不复存在,由此法治的危机就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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