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费税操作实务
分類: 图书,经济,财政税收,
作者: 安仲文,李海宁 编著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9-3-1字数:版次: 1页数: 124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11226195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营业税和消费税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与此相配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本书涵盖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文,并运用大量实例透彻讲解了消费税的基本原理和实务操作。所收政策全面详实,内容新颖,条理清晰,具有权威性,有助于读者及时、准确地理解新政策,全面掌握现行消费税的法律法规和实务操作。
内容简介
消费税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税种,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税制存在的问题日趋凸显,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不相适应,改革和完善消费税的呼声日高。
2009年1月1日起,中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为了配合增值税全面转型的需要,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和掌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文内容,帮助企业和办税人员及时、准确地理解新政策,全面掌握现行消费税的法律(规)、政策和实务操作,我们编写了这本《最新消费税操作实务》。
本书由广西财经学院安仲文、李海宁编著,所收政策具有权威性,内容全面详实、条理清晰,以最新的政策法规为指导,并运用大量实例透彻地讲解了消费税的基本原理和实务操作,既是企业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必备的实用手册,也可作为财税人员、高等院校经管类专业师生的学习参考用书。
目录
第1章 消费税改革综述
1.1 消费税是何时开征的?
1.2 为什么要进行消费税改革?
1.3 消费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1.4 新一轮消费税改革是何时启动的?
1.5 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6 什么是成品油消费税?
1.7 为什么要改革成品油消费税?
1.8 为什么不单独开征燃油税?
1.9 成品油消费税为什么要在生产环节征收?
1.10 成品油消费税为什么要从量征收?
第2章 《消费税暂行条例》条文对照及要点解读
2.1 《消费税暂行条例》修订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2.2 修订《消费税暂行条例》遵循了哪些主要原则?
2.3 《消费税暂行条例》主要作了哪些修订?
2.4 为什么在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同时要修订《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
2.5 修订《消费税暂行条例》对现行消费税优惠政策是如何处理的?
2.6 现行《消费税暂行条例》有多少条款?何时颁布实施?
2.7 新旧《消费税暂行条例》条文比较
第3章 《消费税实施细则》条文对照及要点解读
3.1 《消费税实施细则》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3.2 《消费税实施细则》主要作了哪些修订?
3.3 现行《消费税实施细则》有多少条款?何时颁布实施?
3.4 新旧《消费税实施细则》条文比较
第4章 消费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和减免税
4.1 什么是消费税?
4.2 我国现行消费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4.3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4.4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如何规定的?
4.5 消费税的税目有多少个?
4.6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如何规定的?
4.7 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4.8 消费税税率有哪些特殊规定?
4.9 消费税的免税、减税规定有哪些?
第5章 消费税的计算
5.1 计算消费税有几种方法?
5.2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如何确定?
5.3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含有增值税如何换算?
5.4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如何征收消费税?
5.5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5.6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指的是什么?
5.7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何缴纳消费税?
5.8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5.9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5.10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5.11 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如何确定?
5.12 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5.13 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人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5.14 兼营不同应税消费品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
第6章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第7章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第8章 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附录 有关新法与旧法衔接的配套文件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1章消费税改革综述
1.1消费税是何时开征的?
消费税是政府对某些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课征的一种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新中国成立后曾对部分商品开征具有消费税性质的货物税,对部分行业开征特种消费行为税,1989年也曾经对彩色电视机、小轿车等商品开征特别消费税,主要目的在于调节消费和取得财政收入。我国现行的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设置的一个税种,做法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一道消费税,其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人。
原消费税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11个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为若干子目。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饰品除外)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1.2为什么要进行消费税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消费税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征税范围只限于11个应税品目,范围有些偏窄,不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二是原来确定的某些属于高档消费品的产品,这些年已经逐渐具有大众消费的特征,再征收消费税,不利于鼓励生产和消费;三是有些应税品目的税率结构与国内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不相适应,不能满足消费税发挥调节作用的需要;四是消费税促进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有待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