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野: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论文集(上下)
分類: 图书,法律,法律实务,律师、企业实务,
作者: 北京市律师协会 编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3-1字数:版次: 1页数: 1538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691744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律师的生存发展靠什么?是业务知识技能!律师服务社会靠什么?还是知识技能!律师是专业人士,不是只追求利益的商人。既然是专业人士,那业务知识技能就是律师的看家之必需,立足之根本。
对于刚入行的律师同仁,我们提倡循序渐进,不提倡急于求成。姑且对王国维先生的治学三境界作个新解,掌握好业务知识技能,成为一个成功的律师也要经过三个步骤:第一,“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就是先全面了解律师业务,站得高一些,看得广一些、远一些;第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一旦确定了主攻目标,就要全力以赴,不遗余力,像追求爱人一样钟情自己选定的业务领域;第三,“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走过了前两个境界,成功就在蓦然回首之间。你会发现,你在茫茫大干世界苦苦寻求的成功,就在光明将尽的地方。这套论文集,希望能成为人行律师走过三境界的辅助工具。
目录
一、合同法
二、担保法
三、物权法
四、侵权法
五、婚姻家庭法
六、公司与企业法
七、保险法
八、金融与证券法
九、知识产权法
十、财税法
十一、国际经济法
十二、环境资源法
十三、劳动法
十四、民事诉讼法
十五、刑事诉讼法
十六、刑法
十七、网络与传媒法
十八、律师公益
十九、律师事务所管理
二十、其他
骄傲与怀想(代后记)
书摘插图
一、合同法
论建设工程施工中的“黑白合同”问题
一、“黑白合同”概述
(一)从一则案例说起
1998年12月,咸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下称“咸宁公司”)通过工程招投标,与枣阳市北城信用社签订综合楼工程承建合同,合同造价为95.2万元,并经枣阳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审查备案。半个月后,咸宁公司枣阳经理部又与北城信用社签订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工程价款由招标中标的定价下浮16%,以补充协议价格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咸宁公司获知后,当即向北城信用社、枣阳市华罡监理公司和枣阳市造价管理站提出异议,要求终止履行补充协议,按中标备案合同履行,北城信用社未予答复。
1999年1月,北城信用社综合楼开工建设,北城信用社支付工程款71万元,年底工程全部竣工交付使用。2000年7月,双方在工程最后决算时,对依据备案合同确定的工程价款进行决算,还是依签订的补充协议确定的价款进行结算产生争议,最后咸宁公司将北城信用社告上了法庭。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咸宁公司坚持以第一份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而北城信用社则坚称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对第一份合同的变更,应为有效。2005年l2月27日,枣阳法院依据《招标投标法》一审判决该补充协议无效,判决北城信用社支付咸宁公司各项费用22万余元。此后北城信用社不服该判决,向襄樊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襄樊中院依法裁决维持一审由北城信用社偿付咸宁公司剩余工程款、劳动保险费、优良工程奖的判决;改判北城信用社支付咸宁公司前期投入费用、逾期付款利息,共计赔付咸宁公司19.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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