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与法
分類: 图书,法律,高等法律教材教辅,其他,
作者: 谢玉萍,林冬妹 编著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9-3-1字数:版次: 1页数: 300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11352016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四年前,为了满足大学生深入学习法律知识的需要,同时也为了满足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我们编写了公选课适用教材《大学生与法》。四年来,选修此课程的同学不断增加,已经或正准备开设这门课程的高等院校也越来越多。据我们调查,在开设过此课程的学校,《大学生与法》属于最多同学选修并且是最受欢迎的公选课课程。当首版教材无法满足广大师生的需要时,第二版的《大学生与法》以新的体例和内容与大家见面了。
修订后的《大学生与法》仍以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相关的法律问题为主线,系统介绍与大学生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点评透析近年来发生在大学生群体身边的法律案例。但体例有所创新,内容也与时俱进,吸收了相关的新增法律法规和法学界的部分新观点。
在体例上,新版教材由首版时的两部分改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内容篇;第二部分是案例点评篇;第三部分是案例探讨篇。精选的案例更新率超过三分之二。
在内容上,新版教材针对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和行为特点,较详尽介绍了调整大学生行为规范的常用法律法规,包括大学生在校园内外的学习生活、婚恋家庭生活、参政议政活动、民商事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和就业求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以及犯罪与刑罚制度、权利救济制度和社会法律服务制度,共十章。在原版的基础上,将近年来新增或修改后的重要法律法规,如物权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机融人到相关的章节中,使新法得以及时传播。精选过的点评和探讨的案例均取材于现实,立足于大学生主体,案例内容涉及教育法、政治法、民商法、婚姻法、继承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诉讼程序法、刑法和教育行政规章等,具有鲜明的现实性和针对性。
我们坚信,修订后的《大学生与法》更加符合大学生们学法、用法、提升法律素质的需求,更有助于他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在求学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法问题,从而顺利度过大学阶段的美好时光,实现健康成长和顺利成才的目标。
目录
第二版前言
第一章 接受高等教育与法
一、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学业标准
二、高等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
三、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四、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五、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第二章 参政议政与法
一、公民参政议政概述
二、公民参政权的基本内容
三、公民参政权的法律保障
四、大学生参政议政
第三章 从事民事活动与法
一、民事主体制度
二、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制度
三、民事权利制度
四、合同制度
五、民事责任制度
六、诉讼时效制度
第四章 从事商事活动与法
一、申办个体工商户
二、申办个人独资企业
三、申办合伙企业
四、申办有限责任公司
五、消费权益的维护
第五章 知识产权保护与法
一、知识产权概述
二、著作权与著作权法
三、专利权与专利法
四、商标权与商标法
第六章 婚姻家庭生活与法
一、婚姻法律规定
二、抚养子女法律规定
三、遗产继承制度
第七章 职业生涯与法
一、就业促进法概述
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三、大学生就业协议制度
四、劳动合同法概述
五、社会保障与失业救助
第八章 犯罪与刑罚,
一、犯罪制度概述
二、刑罚制度概述
三、量刑制度概述
四、常见的罪名
第九章 权利救济与法,
一、权利救济的含义和基本原则
二、民事诉讼法律救济
……
第十章 社会法律服务
案例点评篇
案例探讨篇
书摘插图
第一章 接受高等教育与法
了解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学业标准,遵守高等学校学生的管理制度,明确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特别是关于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于每一个进入太学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健康成长都是十分必要的。
一、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学业标准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培养目标
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是指学生通过参加国家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接受一定年限的学习,学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后,学校颁发给学生国家予以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教育。
教育法规定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高等教育法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作了明确规定。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其中,“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即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我国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表明,高等教育不仅要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且,因为高等教育是传授高深知识的场所,因此它所培养的人还必须是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能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因此,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在学校的培养和自己的努力之下,逐步使自己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