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水有多深
分類: 图书,小说,乡土,
作者: 刘醒龙 著
出 版 社: 作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4-1字数:版次: 1页数: 261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6345996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著名作家刘醒龙一本关于故乡的大书。
有关心灵。有关欲望。有关救赎。
诗一样疼痛的情绪。骨血般情感的文字。
作为自然,乡村像诗一样美丽。作为人生,乡村像诗一样痛苦。
城市是一个被男人宠爱着的少妇。她的骄横、她的媚嗲,都是男人千姿百态想象的后果。乡村是在生活的酸甜苦辣中从年轻一直泡到年迈的母亲。没有乡村,独舞的城市就会成为倚门卖笑的那一类女子。
城市是欲望在地理上所能达到的顶点,乡村只是人的家园。
乡土并不真正属于乡土中人,它的真正主人是那些远离乡土的城里的读书人。
内容简介
著名作家刘醒龙历时三年的艰苦写作,成就了这一部以“乡土乡村”为主题的长篇散文。在记忆与现实的时光交错中,作者如歌如泣地抒发着满腔的乡土情结。乡村中的那些人那些事,会令读者不断地反思并领悟:何处是人类精神的家园,何处是人的灵魂的栖息地。
作品以富有哲思的文字深层次地思考与追问城市与乡村的关联,热切地呼吁对乡土乡村的人文关怀,在当今尤显难能可贵。
作者简介
刘醒龙,1956年生于古城黄州,曾客居湖北英山县,新现实主义、新乡土小说的代表性作家。代表作有小说《凤凰琴》、《痛失》、《弥天》。有多种小说在英语、法语、日语和韩语地区翻译出版。相关作品被海外一些大学列入研究当代中国社会必读参考书目。新近出版有三卷本长篇小说《圣天门口》,获第二届中国小说学会长篇大奖和首届世界华文长篇小说红楼梦奖决审团奖。曾获首届鲁迅文学奖中篇小说奖,首届青年文学创作成就奖,并连续获得由全国读者投票评选的第五、第六、第七届《小说月报》百花奖中篇小说奖。中篇小说《秋风醉了》曾获台湾《联合文学》奖。根据其小说改编的电影《背靠背脸对脸》、《凤凰琴》等曾获平壤、大马士革和东京等国际电影电影节大奖,以及从首都大学生电影节到金鸡奖在内的所有国内电影奖。根据长篇小说《爱到永远》改编的舞剧《山水谣》获文华奖。曾被评选为“2006感动荆楚”十大新闻人物。 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武汉市文联副主席、《芳草》杂志社总编。
目录
第一章心有结菩萨敲
第二章地理属于情感
第三章像诗一样疼痛
第四章寂寞如重金属
第五章意识形态的煤
第六章在记忆中生长
第七章非苦不是灵魂
第八章故乡路要回家
书摘插图
第一章心有结菩萨敲
不知不觉中,对过去的痕迹产生莫大兴趣已有一段时间了。心情郁闷时,这痕迹就像乡土中晚来的炊烟,时而蛰伏进屋后黝黑的山坳,时而恍惚飘向落寞的夜空。假如心情不错,本是无影无踪的痕迹,就会在雨过天晴之际,由蚯蚓一耸一耸肥硕地爬过,犁出一条宛如房东女人的粗针大线,并且更像小路弯弯的五彩与七色。更多的时候,心如止水,一切如同从来没有发生。痕迹便成了秋收之后弥漫在田间地头的各种印花,有四瓣,有五瓣,有敦实,有轻盈,那是狐狸和黄鼠狼,还有狗獾、猪獾,甚至还有果子狸,总之是小兽们留下的脚印。我明白,在这些想法的背后,是自己离开乡村太久与太久,太远和太远。
在人生的旅途上忘乎所以地走了又走,最终也不会像一滴自天而降的雨水,化入江湖不见毫发,那是因为灵魂总是系着我们的痕迹之根。
在习惯里,灵魂是果实,是人的贡品;痕迹是枝蔓,能当作薪柴就不错了。其实,人是大可不必对灵魂如此充满敬畏,对灵魂的善待恰恰是对它的严酷拷问。唯有这些充满力量的拷问,才有可能确保生命意义与生命进程息息相关。
很多时候,一个看上去毫无异相的人,会用其生命爆发出一种异常强大的力量,无论从什么角度去看,得到的解释都与奇迹有关。与之相反的是那惯于登高振臂呼风唤雨的一类:他们的伟岸是不真实的,是别人的匍匐衬托出来的;他们的强悍也不真实,因为与之对应的人并不是真的无法把握自己,是他们自己缴了自己的枪械,自己废了自己的功夫。在时光的长河里,只要有人敢于苏醒过来,哪怕只是对曾经的作为,画上半个问号,那些自傲的巨人就会半身不遂,筋骨酥散。弄一辆奔驰或宝马当座驾,就算能日行千里,那本领也是虚伪的。打着“波音的”来去如飞,并不表示生命的质量也随之蹿上九霄云外。问题的实质是,我们愿意还是不愿意将拷问的鞭子对准自己的胸脯。事关历史的过去不会开玩笑,也不会闹误会,刻在它们身上的那些错误从来就不属于它们。过去的光荣与耻辱,甚至连创造这些过去的人都不属于!他们已经逝去,灰飞烟灭了!不管接受还是不接受,它已经属于后来者。于是,过去是一堆包袱,过去也是一笔财富,过去更是一种深刻。对于肉体,这样的深刻毫无用处,它只能面对后继者的灵魂而存在。
怀想过去是实在的,无论它所带来的内容是憎恨、愤懑,还是懊恼与醒悟。站在生活雄关上的人,离未来只有一步之遥。真要走到那边去,仍然很难。有过去在身后适时提出警醒,就是憧憬太多,也不会迷失方向。所有能够被称为过去的东西,都会有它的用处。
小时候,在一本书中读到一句让人终生不忘的话:若知朝中事,去问乡下人。放在过去,这样的话是不用多作解释的。可惜再提起这话时已是现在了。大批大批的人被现代化迷雾麻木了自己的思维,忘了乡土的遥远,足以使人的目光变得更加深邃和高眺;也忘了乡土的平淡,可以排遣阻碍自己认知与批判的滥欲。在一个人的写作中,我舞着锐利的笔尖放肆地问过别人。时间上虽然是过去,要问的道理却是现今的。同样,也一遍遍地用诘问为难自己。即便是蜗居在整日喧嚣的都市里,我还是想听到有鞭子闪击而来,在头顶阵阵作响。
这是生活所决定的。在过去,生活就是如此神秘地向我诉说着,能不能听懂完全在于自身造化。现在和将来,生活继续是这样。
还有一句话,也是我常常听到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从我最初学习文学时算起,生活的表象看上去有了天壤之别,生活的精髓变化并不大,而新的轮回眼看又要开始了。一想到还要经历一次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就觉得人的一生也太可怕了。
一个人如果毕生待在炼狱里,不知道世上还有天堂,他一定会认为炼狱是最好的去处。值得高兴的是,不仅仅是我,很多很多的人都已经知道天堂是一种真实的存在。这一点正是过去了的东西不再在我们生活中轮回的力量之源。
——上面这段话,是为二○○二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弥天》所写下的。写下这些文字所花费的时间很短,当时并没有觉得有多少特别之处。二十几万字的一部作品写完后,再另写一些文字,纪念、感怀、概括、阐释等等意思,尽在其中,也算是写作这一行的潜规则,还有预防被这一行中的蹭饭角色的胡乱解读的意味。待到从作品完成后的疲劳中恢复过来,重新读过后,霍然发现这是我所写过的文字中,最让自己内心感动的。
在更早的时候,算起来有十年了,我第一次以乡土名义写过如下一段话:
有时候真是想不通自己在写作中怎么会迷上乡土。关于乡土最早是从鲁迅先生那里听来的,不过这个概念一直是一个关于别人的有意味的东西。只是近两年才发生了变化,这个变化到来时,自己禁不住吃了一惊,头一回听见有人这么概括我的小说之际几乎以为是他们弄错了。事情过后,再细细想,特别是大都市里蜗居一阵、漂泊一阵、行走一阵以后,才确确实实认识到乡土之属于自己和自己之属于乡土已是一种血肉之间的关系。因此,我急于想搞清楚乡土是一种怎样的东西。它属于一个人时,那价值到底有多大。
我让灵魂在鲁迅先生的思想火焰中作了一番洗礼,又拎着良知在茅盾先生的字里行间中怀想许久,然后再来到废名的黄梅乡村作了一番朝觐,最后又跋涉到沈从文的湘西十万大山,验证天下乡土是否存在着共鸣。我的思绪尚未踏上归途就抑制不住地高声诉说着它的发现:乡土并不真正属于乡土中人,它的真正主人是那些远离乡土的城里的读书人。乡土是一杯酿制多年的陈酒,舍不得一口饮了它,唯恐难再,便用鼻子嗅,越嗅越觉得难以忘怀,难以开怀。于是乡土就成了离乡人的难解情结。隐着乡情的苦难也好,隐着苦难的乡情也好,那份眷恋,那份不舍,那份痛也揪心、爱也揪心的感觉与感慨,总是如醍醐灌顶,让人酣畅淋漓之后,视乡土为迷离中的又一家园。倾听前辈先生在乡土中那份深情的诉说,我一次次激烈地感受到乡土的无可替代,乡土永远是学问的灵感源头。乡土是灵魂的栖息地,失去乡土,我等将是精神分裂之人。
身为乡土,没有什么能比它承载更多的明丽与阴暗、痛苦与欢乐,也没有什么比它更能表现历史的软弱无能,还有文化的暴力倾向。乡土对于一个时期的人文贡献是城市永远也无法与之相比的,哪怕有人存心用时尚文明的符号来排斥乡土、消减乡土,甚至在潜意识里试图用这类时尚来取代乡土。乡土在他们那里已成了一种丑陋、落后和愚昧的符号。仿佛淫乱、私欲和暴力可以凭着他们的想象力在乡土中自由发挥。处在伪写作状态中的乡土,无奈地变成了他们演习胸中大军的校场,乡土的真实已是次要的,关键是自己的主观抽象和形而上是否已具备一种伟大人物的气派,那种瞄准哲学和历史的话语以及作为乡土的批判者的口气与手势,还有故事情节的奇观性,是否被时尚文明所乐于消费以及被洋人们所嗜好并赐以大奖。
真实的乡土深情依旧、厚朴依旧。曾经由城市来到乡土中的人与被乡土乳养大后进入城市的人,不知为何一下子生出那古怪的念头,以为乡土是一种应该无条件接受批判、无条件接受愤怒、无条件享受向现代文明投降待遇的唾弃之物。
乡土的庞大、复杂和深厚,自有它的永不衰竭的活力。乡土是一种肥沃,乡土是一种富饶。乡土永远不是虚拟的情感,更不是一些人出于某些需要而合谋出来的代名词。乡土是实实在在的,是有血有肉的,是用一根漫长的经络将天下万物联结在一起的疼痛与喜悦,甚至还是生死之间那将生命放飞了,或者是收了回来的风筝之线。
家里亲戚中的一位兄长,如今在南京一所军队医院里当总工程师。少年时代,因为贪玩,小学六年级开学不久,他就辍学回家,牵着一头牛上山放牧。秋天一来,到处闻得着粮食的酽香,躺在草地上,舌头一伸,就能尝到那些长在山野间红彤彤的、金灿灿的野生果实的甜酸滋味。本以为日子会过得无忧无虑,快活如天上神仙,没想到赶上了那场后来说是七分天灾三分人祸,实际上全是人祸,与老天爷亳不相干的大饥荒。生命中无法承受的饥饿像只魔鬼,从早到晚一刻不停地咀嚼着浸泡在焦黄苦水中的肠胃。某一天,他听说,县里有政策,在校学生每天供应一碗米饭。他将牛绳一丢,拿上一只碗就往学校走去。回到学校他还不想上课,只在外面看着食堂的炊烟一点点地变成米饭的喷香。第一次,他没有吃上想吃的米饭,因为有决定权的小学校长到县里开会去了。第二天他又去,并且如愿以偿。瘦骨嶙峋的小学校长问时,他用没有城府的心灵如实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