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制度与操作实务(中国财税改革与税收实务丛书)
分類: 图书,经济,财政税收,
作者: 樊勇编著
出 版 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5-1字数:版次: 1页数: 326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02163978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政策取向,法规分类,纳税申报,纳税筹划。
内容简介
本书根据2008年修订通过、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编写,旨在帮助广大的纳税人以及注册税务师等财税从业人员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阅和掌握增值税制度及操作实务,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变化,更好地运用优惠政策,提高纳税水平。
本书共分为三篇:理论篇——介绍了增值税的类型、特点和增值税制度的演变及政策取向;制度篇——详细介绍了增值税制度的基本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操作篇——举例说明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纳税申报及会计处理。
本书内容丰富实用,法律法规翔实准确,查询方便,是广大纳税人员、税务干部和财税从业人员不可缺少的案头工具书,也可作为财税专业广大师生的教学参考用书。
作者简介
樊勇,经济学博士,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现任教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政策、税务管理。曾在税务和财政部门工作,在《世界经济》、《税务研究》、《中国财政》、《当代财经》、《上海金融》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参编教材3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和国家税务总局课题2项,参与国家及省部级课题5项。
目录
第一篇 理论篇
第一章 增值税制度概述
第一节 增值税的类型及特点
一、增值税的类型
二、增值税的一般特征
三、我国增值税的特征
第二节 增值税制度的演变
一、增值税的产生及发展
二、我国增值税制度的沿革
第二章 我国增值税制度改革的政策取向
第一节 增值税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普遍征收的原则
二、中性的原则
三、简化征收的原则
第二节 转型前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的问题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存在的问题
三、小规模纳税人存在的问题
四、增值税优惠减免存在的问题
五、增值税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改革后增值税制度的政策取向
一、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势在必行
二、2009年增值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三、对固定资产抵扣的政策取向
四、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政策取向
五、完善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管理
六、清理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减少优惠项目
七、增值税征收管理方法的完善
第二篇 制度篇
第三章 基本法规
第一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增值税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增值税劳务的征税范围
三、视同销售货物
四、混合销售行为
五、兼营非应税劳务
六、其他规定
第二节 增值税的税率
第三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确定
一、销售额的确定
二、销项税额的确定
三、进项税额的确定
四、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确定
第四节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二、扣缴义务人
第五节 增值税减免税
第六节 进、出口税收政策
一、进口货物
二、出口、退免
第七节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八节 纳税期限
第九节 纳税地点
第十节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第十一节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制度
第四章 部门规章制度
第一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管理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支线维护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厦门邮电纵横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传呼机、移动电话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
第三篇 操作篇
第五章 增值税纳税筹划
第六章 增值税纳税申报
第七章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媒体评论
当前我国税收制度又进入了新一轮的调整时期,税制结构的变化、各税种的改革趋势,是税收理论和实务工作者需要战略性思考的问题。该丛书详细阐述了各税种的基本原理及在实践领域的应用,既反映了当前税收理论界对税制改革的主流观点,又规范地介绍了当前各税种中纳税申报、会计处理、纳税筹划等实务操作,对财税工作人员具有重要的实用参考价值。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安体富教授介绍税收制度的书籍很多,但系统、完整地收集各税种自1994年以来颁布的法律、部门规章,并逐一按行业、税制要素分类的书籍并不多见。这套丛书部分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为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厂便捷,是一套非常实用的税收参考书。中国财税法学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汤贡亮教授该丛书体系完整、分析深入、内容丰富、案例翔实,完整反映了各个税种的基本理论与实务操作,是一套集前瞻性、综合性、操作性为一体的税收工作用书。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杨志清教授
书摘插图
第一篇 理论篇
第一章 增值税制度概述
第一节 增值税的类型及特点
一、增值税的类型
增值税(value added tax,VAT),是商品税的一种形式,是以商品生产流通的各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其课税依据是课税商品或劳务在产销的每一阶段新增的价值。
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增值额,从理论上讲,就是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V+M),即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原有劳动转移价值c。在各国增值税制度中,其内涵和外延不尽相同,这种差异主要源于各国对外购投入物品的减除或抵扣规定不尽一致。一般来说,用于生产商品或劳务的外购投入物品包括:(1)原材料及辅助材料;(2)燃料、动力;(3)包装物品;(4)低值易耗品;(5)外购劳务;(6)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土地建筑物等)。各国增值税制度通常允许将第(1)~(5)项列入扣除项目,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中予以扣除。但是对第(6)项即外购固定资产价值的扣除处理,则因国情而异,有的允许全额抵扣,有的允许部分抵扣,由此,各国增值税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生产型增值税。该类型增值税纳税人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即以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销售收入减去外购商品、劳务成本后的余额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这个余额包括工资、利息、租金与折旧和利润,即V+M+折旧。
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这一课税基数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统计口径,故称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超出了增值额的概念范围,也就是将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作为增值额重复征税,有机构成越高的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越突出,不利于公平税负,不利于鼓励投资,却可以保证财政收入。我国2009年以前实施的增值税就是这种类型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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