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保险时评书系——中国保险市场热点问题评析(20082009)
分類: 图书,经济,保险 ,
作者: 孙祁祥等著
出 版 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4-1字数:版次: 1页数: 231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301150467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汇集了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致力于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的教师、博士后和博士生从2008年1月到2009年1月发表在《中国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专栏里的文章。这些文章主要是评论中国保险市场环境的新变化和新问题,以及保险市场的新趋势和新动态等热点、重点话题,挖掘保险业的现存问题,研究新环境下保险业的新契机和发展战略。各评论文章的作者以学者的身份、中立的态度评析中国保险市场中的热点时事,其意见对保险业界、学界、监管界以及其他关心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人士都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孙祁祥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兼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术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副主席,美国国际保险学会学术主持人,美国哈佛大学经济系、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NBER)访问学者。长期从事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社会保障及相关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尤其专长于从事保险市场发展战略的研究,曾在《经济研究》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近百篇,出版专著两部,译著、合著十余部,获各种优秀论文奖十余项。
目录
理论综合
2008年中国保险业回眸与思考(上)
2008年中国保险业回眸与思考(下)
“超越”而不是“尾随”工业化
——中国保险业的价值取向与生产方式
浅析保险创新之掣肘
从平安融资风波看公司再融资基础
从保险赔款比例看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元素的缺失
《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助推保险业发展
行业发展与市场环境
新医改:保险业的角色
小额保险进驻农村的机遇和策略
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的老问题和新变化
扬起奥运的风帆保险从这里起航
小额保险:让保险业在社会管理职能中发展
浅析交强险市场的问题所在
农民工养老保险:一个诱人的蛋糕吗
寻找“兴奋点”还是建设“基本面”
政策与监管
再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监管新规突出金融风险防范
为“转轨”铺“轨”
——《保险法》修订草案之内在逻辑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在困难中前行
偿付能力监管:科学性与执行力
“全民养老”:目标与现实之间
“3+1”模式:企业年金的新选择
银行保险的新进展
——银行参股保险公司的影响和挑战
央企年金:走向法人受托模式
公平缺失、税收困境与企业年金发展预期
交强险制度层面的改革更为关键
企业经营
“增资潮”背后的隐忧与期待
风险管控失灵,谁是罪魁祸首
从侧翼突破“医”、“保”合作困局
我国保险业集团化“热”中的“冷”思考
金融企业热衷综合经营的动力何在
高管问责重在实效
——再谈高管监管
金融危机与保险业
2008危机中的反思:保险业应处理好五大关系
保险公司是比银行更好的风险管理者吗
居危思变:祸兮福所倚
拓展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恰逢其时
化“危”为“机”:再论中国保险业发展
金融危机中的信用风险与保险业
保险业另类投资:一朵带刺的玫瑰
美国政府为何拯救保险巨头AIG
信号、信心与金融经济的风险控制
谁为AIG“光明正大”的失败负责
巨灾风险管理
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若干建议
巨灾债券:养在深闺待何时
建立我国的巨灾保险基金:灾后再思考
与灾难同行,我们有爱
地震保险:灾后的思考
巴山蜀水第十日:我们不能不思考点什么
突发巨灾考验国家综合风险管理能力
保险业如何全方位参与巨灾风险管理
书摘插图
理论综合
2008年中国保险业回眸与思考(下)
偿付监管新规实施。2008年,中国保监会颁布实施了一批监管新规,其中,2008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最引人注目。原因至少有三:一是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二是若干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已经出现了问题,有些甚至还比较严重;三是该规定具有不少亮点和突破,比如明确了在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中,保监会与保险公司、保监会总部与地方保监局、保险公司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各自的职责,吸收了欧盟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标准Ⅱ的核心思想,即构建有利于体现风险导向、激励内部控制、加强市场约束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应当说,新规定在科学性方面有了很大提升,接下来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超越利益冲突、保证执行力了。
与偿付能力监管相关的、2008年年底推出的“分类监管制度”也非常值得关注。政府监管有两个基本问题需要回答:一是管什么,不管什么?二是对于该管的,如何管好?分类监管的一个基本思想是,监管资源是有限的,不要对所有保险公司都采取整齐划一的监管措施,应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哪些地方最需要监管?当然是潜在问题较严重、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保险机构。所以,要对保险机构进行分类,要对不同类别的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分类监管是国际保险监管通行的一种做法,是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下一步,需要讨论和研究的是分类监管指标依据的完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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