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管理法规汇编
分類: 图书,法律,法律实务,律师、企业实务,
作者: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4-1字数:版次: 1页数: 648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0369278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全面收录现行有效的有关律师执业与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二百余件,内容涵盏了律师执业与律师事务所管理的内外部制度环境的各个领域。
目录
一、综合
二、律师执业许可
1 一般规定
2 司法考试
3 执业条件
4 许可程序
5 年检注册
三、律师事务所管理
1 一般规定
2 设立与登记
3 人员管理
4 业务管理
5 档案管理
6 财务管理
7 变更与终止
四、律师执业规范
1 一般规定
2 业务规范
3 业务培训
4 法律援助
5 收费规范
6 执业推广
五、律师与律师协会
1 一般规定
2 工作规则
3 业务指引
六、律师行政管理
1 一般规定
2 投诉监督
3 行政处罚
4 行政救济
七、涉外涉港澳台
1 涉外
2 涉港澳台
附录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
规范参考文本
书摘插图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律师执业许可
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