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增值税实用问答
分類: 图书,经济,财政税收,
作者: 李俊梅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4-1字数:版次: 1页数: 289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69380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而如何正确使用发票、如何准确计算和缴纳税款、哪些收入应该纳税、发生成本费用如何列支等实际涉税问題,也常常是困扰纳税人的难題,有的甚至还为此付出了代价、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本书作者结合自身多年税收工作的实践,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則、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并结合现行有关政策,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与管理等方面容易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以问答的方式逐一进行了解答。
本书的突出特点:一是解答准确。所解答的每一个问題基本上都是原文摘录并附有文件名称、文号及发文日期。方便读者查找和核对原文。二是易于理解应用。对难以理解的问题,在添加注解的同时,还利用实际案例进行了讲解分析。三是內容全面。纳税人实际遇到的具体涉税问题大都能通过书中的600多个问题解答中找到正确的处理方法。另外,作者还将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编录其中,使本书的内容更加完整、全面。四是实用性强。《最新增值税实用问答》侧重于修订前后增值税条例和细則的差异比较及增值税转型相关政策问题解答。同时,对消费税条例和细则、营业税条例和细则修订前后进行了比较分析。《最新企业所得税实用问答》在解答涉税问題的同时,对会计准則与税法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和分析。
本书可以作为企业领导、财务人员以及税务工作者税收方面的指导用书和工具用书。
作者简介
李俊梅,女,1963年11月28日,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曾就读于辽宁省财经学校(税务专业)、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司法鉴定资格。
目录
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什么是增值税?
2.什么是增值税转型改革?
3.增值税纳税人
4.单位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如何确定纳税人?
5.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如何确定扣缴义务人?
第二章征税范围及相关规定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货物如何征税?
3.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
4.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如何征税?
5.纳税人兼营非应税项目如何征税?
6.征收增值税的价外费用有哪些?
7.代垫运费符合什么条件可不并人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8.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符合什么条件不征收增值税?
9.代办保险费、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是否征收增值税?
10.委托他人代销货物如何征收增值税?
11.销售代销货物是否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12.相关机构间移送货物如何征收增值税?
13.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是否征收增值税?
14.将货物作为投资是否征收增值税?
15.将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是否征收增值税?
16.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是否征收增值税?
17.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是否征收增值税?
18.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增值税转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如何征税?
19.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增值税转型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如何征税?
20.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规定不得抵扣的固定资产如何征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如何征税?
2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如何征税?
2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如何征税?
23.纳税人销售旧货如何征税?
24.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哪些情形,可按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哪些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6.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如何征税?
27.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如何征税?
28.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如何征税?
29.代购货物在什么条件下不征收增值税?
30.代理进口货物如何征收增值税?
31.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否征收增值税?
32.以营业税应税项目为主的企业设立销售货物的单独机构如何征税?
33.商业企业向供货商收取的部分款项如何征税?平销返利如何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
34.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如何征税?
35.包装物押金如何征税?
36.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如何征税?
37.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是否征收增值税?
38.销售烧卤熟制食品如何征税?
39.国家管理部门取得的工本费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
40.汽车按揭服务、代办服务如何征税?
41.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如何征税?
42.基建单位和建安企业自产部分建材产品是否征收增值税?
……
第三章纳税人的认定和管理
第四章税率及税目注释
第五章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和销售额
第六章进项税额
第七章税收优惠
第八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第九章增值税会计处理
第十章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一章增值税条例和细则主要变化及增值税转型相关税收问题目录
第十二章本书涉及主要法律、法规和文件
附录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现实经济生活中,对增值额这一概念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第一,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指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收入额扣除为生产经营这种货物(包括劳务)而外购的那部分货物价款后的余额;第二,从一项货物来看,增值额是该货物经历的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所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也就是该项货物的最终销售价值。
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据以征税的增值额都是一种法定增值额,并非理论上的增值额。所谓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的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地确定的增值额。法定增值额可以等于理论上的增值额,也可以大于或小于理论上的增值额。造成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各国在规定扣除范围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办法不同。一般来说,各国在确定征税的增值额时,对外购流动资产价款都允许从货物总价值中扣除。但是,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各国处理办法则有所不同,有些国家允许扣除,有些国家不允许扣除。在允许扣除的国家,扣除情况也不一样。另外,由于存在一些难以征收增值税的行业以及对一些项目给予减免税,理论增值额与法定增值额也有很大不同。
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除包括纳税人新创造价值外,还包括计人成本的外购固定资产价款部分,即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利息、租金、利润等理论增值额和折旧额之和。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这一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统计口径,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这种类型的增值税对固定资产存在重复征税,而且越是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重复征税就越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