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提升机操作工—特种作业考核统编
分類: 图书,工业技术,矿业工程,
作者: 荆立新,万莉英主编
出 版 社: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0-1字数:版次: 1页数: 286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4559579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本书内容包括提升机操作工应遵循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履行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矿井提升机的正确操作及安全运行;提升机的维护检修及常见故障和处理;安全生产新理论、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有关知识;自主保安、个人防护、防灾避险能力和事故发生规律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危险预知、辨识与排除的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综合分析及预防措施;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相关知识等。
本书可供从事煤矿矿井主提升机操作工及与提升机有关的工人、管理人员参考、使用。
内容简介
本书是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统编教材之一,内容包括提升机操作工应遵循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履行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应熟知的《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常见提升机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工作原理和用途;大家熟知的TKD-A电气控制系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以及ASCS电气控制系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矿井提升机的正确操作及安全运行;提升机的维护检修及常见故障和处理;安全生产新理论、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有关知识;自主保安、个人防护、防灾避险能力和事故发生规律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危险预知、辨识与排除的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综合分析及预防措施;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相关知识。
本书可供从事煤矿矿井主提升机操作工及与提升机有关的工人、管理人员参考、使用。
本书由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荆立新、万莉英主编,杨言韬、陈锦彤、刘云霞参与编写,周先锋主审。
目录
第一章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
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第三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四节 法律责任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 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第一节 煤矿生产技术
第二节 矿井通风及灾害防治
复习思考题
第三章 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技术
第一节 矿工自救与互救
第二节 现场创伤急救技术
复习思考题
第四章 矿井提升系统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提升容器及其附属装置
第三节 提升钢丝绳
第四节 井架、天轮及罐道
复习思考题
第五章 矿井提升机
第一节 缠绕式提升机
第二节 多绳摩擦式提升机
第三节 深度指示器及操作台
复习思考题
第六章 制动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
第一节 制动系统的作用、类型和要求
第二节 制动系统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第三节 安全保护装置
复习思考题
第七章 提升机的电力拖动与控制
第一节 提升机电力拖动
第二节 提升机拖动控制系统
第三节 可编程序控制系统简介
复习思考题
第八章 矿井提升机的操作与运行
第一节 提升信号
第二节 提升速度、加速度
第三节 提升机的操作与安全运行
第四节 安全管理制度
复习思考题
第九章 矿井提升机的维护、检修与事故预防
第一节 矿井提升机维护与检修
第二节 提升机机械故障原因及处理
第三节 提升机电气故障原因及处理
第四节 提升事故及其预防
复习思考题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一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
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
一、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我国煤矿生产面临着诸多困难。比如,机械化程度低、安全设施不完善、技术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等。,这些都是长期困扰我国煤矿生产的主要难题,是制约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屏障,也是我国煤矿行业存在的基本现状。
总体看,我国煤矿生产正走着一条高投入、高耗能、低产出、低回报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道路,安全问题特别突出,经常发生矿难事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7.4天发生一起特大煤矿事故,远远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003年我国煤矿产量约占全球产量的35%,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我国采煤效率仅为美国的2.2%,南非的8.1%,百万死亡率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据统计,2001~2004年10月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煤矿事故188起。频繁发生的矿难事故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大背景是极不协调的,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不相符合的,与党的执政目标是完全背离的。因此,着力解决和处理好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否则就有可能面临积重难返的危险。
二、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的途径
煤矿属采掘工业,是以开采地下煤炭资源为目的的工业企业。受地下煤层赋存形态的制约和采掘空间不断移动等特点的影响,其生产环境、生产环节、生产工艺及生产形式都比一般企业更为复杂,安全问题也更为突出。
经验和教训使人们认识到,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的途径有三:一是强化培训;二是依靠科学进步;三是加强法制管理。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关系到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也关系到煤炭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温家宝总理要求“加强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并特别强调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按照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我们应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围绕。“四个突破”要求,落实责任,创新方法,加强监督,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
通过科学研究和实践,掌握矿井灾害的性质、发生条件和规律;预测各种灾害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时空分布;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和技术装备;是从根本上防止各种灾害发生的基本途径。
加强法制管理是把国家对矿山安全工作的要求,用法律和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在生产实践中强制性贯彻执行的管理方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给予必要的教育或惩罚。这是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又一基本途径。
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1996年12月1日实施的《煤炭法》中明确指出:“煤炭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2002年11月1日实施的《安全生产法》中也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一、安全生产方针概述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各企业及主管部门的行政领导以及各级工会,都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绝对不应抱有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态度。当生产任务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预防为主”是指在实现“安全第一”的众多的工作中,做好预防工作是最主要的。它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很难落实;坚持安全第一,才能自觉或科学地预防事故的发生,达到预期的目的;反之,只有坚持预防为主,才能减少事故、消灭隐患,实现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贯彻落实好这个方针,对于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促进生产效益的提高,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管理”体现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体现了对煤矿生产经营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它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装备”是矿工实施作业、创造安全环境的工具。先进的技术装备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培训”是提高职工素质的主要手段,也可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心理素质。只有强化安全培训,才能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才能保证职工正确使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才能进行科学管理,才能真正落实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坚持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
(1)企业管理的全部内容和生产的全过程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2)把坚持安全第一方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
(3)把安全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承包内容。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尽职尽责,并以履行职责好坏定奖惩。
(5)人、财、物先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6)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指令和文件。
(7)党、政、工、团一起抓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8)领导干部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之间的矛盾,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9)业务保安搞得好,安全教育广泛深入。
(10)坚持文明生产,使矿井面貌逐步改观,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状况。
3.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必须把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摆上重要日程。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基础、落实责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坚决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1)加强安全管理,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快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加强煤炭安全监察工作,落实地方政府煤炭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健全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严格责任讲究制度。
(2)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煤炭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投资主体,要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中央和地方政府也要增加这方面的投入。
(3)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特别要加强防范和控制瓦斯灾害的科研攻关,推动煤气综合并发利用,变害为利。切实转变煤炭生产增长方式,提升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炭生产能力。
(4)推进改革创新,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提高监察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大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发挥大型煤矿人才、装备、技术和管理的优势,推动煤炭企业的兼并、联合和重组。
(5)加强安全教育,形成重视煤矿安全生产的氛围。重点对煤矿负责人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实行强制性的安全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第三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有四个部分:
1.法律
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
2.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3.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有《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
4.地方法规
我国煤矿安全法制建设虽然成效显著,但问题较多,任重道远。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目标体系,为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也为煤矿安全法制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安全生产法》
(1)立法的目的与意义。《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全体会议通过,同日由国家主席签发命令予以公布,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其意义表现为: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依法行政的需要;二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三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四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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