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文档.第六辑
分類: 图书,法律,法的理论,法理学,
作者: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 编
出 版 社: 水利水电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5-1字数:版次: 1页数: 297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1986184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中国法学文档》系中国政法大学创办,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中德法学院负责编辑,面向学界和实务界,以文摘为主的学术性出版物。其目的主要是从全国法学和学术期刊上已经发表的文章中选择有独立见解、有学术积累、有丰富资料的优秀论文,取其大义,凝其要旨,摘编成文,以达采撷法学精华,宣扬法律精神,丰富文化沉淀之目的。
目录
论文选登
立法专题研究
金文所见西周时期狱讼案件的审理程序
制定中国民法典的必要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与股权变动之效力——兼论股权变动的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
弱势群体犯罪的犯罪动机研究
论相邻权的性质
精要文摘
法学基础理论档理论法学法史比较法
论中国法的现代性十大困境
并非有一种值得期待的宣言——我们时代的法学为什么需要重视方法?
迈向“和谐社会”的秩序路线图——从库兹涅茨曲线看中国转型时期社会秩序的可能演变
个人主义方法论与私法
判例在中国传统法中的功能
中国传统法上的搜查制度
中国封建法再认识
魏晋法律体例的变化与学术风气之关系
清代发审局研究
英国普通法“程序先于权利原则”的思考
中世纪英格兰农奴身份之演变
近代英法立宪主义之分野与融合
宪法档宪政行政
论基本权利的发展趋势
“公法私法化”诸观念反思——以公共行政改革运动为背景
论社会行政法
回归与重构:服务行政在中国的源起
行政行为公定力与妨害公务——兼论公定力理论研究之发展进路
物权法中的若干行政法问题
民商法档民商法经济法
民法典总则与民法典立法体系模式
我国民法典应设立债法总则的几个问题
侵权行为之债及其立法路径辨析
类型化与民法解释
意思表示的主观要素研究
不动产与动产划分之罗马法与近现代法分析
脱离人体的器官或组织的法律属性及其支配规则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以我国物权法草案第111条为分析对象
部分履行的法律问题研究——《合同法》第72条的法解释论
物业服务市场的自然垄断及其规制思路
新公司法中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解释难点探析
多元利益平衡视野中的股东权利保护
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意蕴
美国公司董事诚信义务研究
论欧盟金融服务法中的最低限度协调原则
中国保险立法体例研究
经济法研究的“合”与“同”
刑事法档
诉讼法档
国际法档
书摘插图
论文选登
制定中国民法典的必要条件
自从1804年《法国民法典》(也称《拿破仑法典》)颁布施行以来,制定颁行民法典便成了一个国家法治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当然,这只是一个方面,但绝非无足轻重。它意味着一个国家的公民有着充分的民事权利,这些权利不仅为宪法所宣告,而且还受到民事法律的严密保护,公民权利不可侵犯。公民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权。财产权也可称为财产所有权,包括取得、占有和处分财产的权利。而民法典便是集中保护这些权利的法律,并因此被西方学者称为经济活动领域的“宪法”。那些主张划分公法和私法的学者更将民法作为私法的基本法,以与公法严格界分,并认为私法优于公法,公法的发展和完善是为了私法利益,是为了更有助于私法对私权利的保护。所有的私人利益都得到了很好的维护,公法的目的也便因之而实现。没有排斥私人或个人利益的所谓的公共利益。
一、艰难的民法法典化之路
因此,制定施行民法典的基础是公民享有民事权利,而且是较为充分的民事权利。民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其中主要的关系是财产关系。但设定、变更和终止财产关系,首先以财产权利的存在为基础,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缺少调整对象,也便失去了民事立法的基本条件。我国制定民法典的曲折历程正说明了这一点。
我国自20世纪初即开始致力于制定一部自己的民法典。1911年形成了“民律一草”,虽经公布,但因清政府被推翻而未进入立法程序。1925年北洋政府时期编纂完成的“民律二草”,也因北洋军阀政权的倒台无疾而终。1929~1930年之际通过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中华民国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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