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人员工作手册
分類: 图书,建筑,工程经济与管理,通论/工具书,
作者: 《招标代理人员工作手册》编委会编
出 版 社: 天津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6-1字数:版次: 1页数: 339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61830208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工程建设是百年大计,工程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重要工程的质量甚至对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会产生巨大影响。工程建设是一项多主体参与的系统工程,其中的每一个参与主体责任单位的工作质量都与最终建筑产品的质量相关。所谓主体责任单位一般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建质〔2003〕113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工程建设各主体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的不良记录应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审的重要依据。《办法》还对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单位不良记录的行为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对建设单位而言,若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审查而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有重大设计变更,未将变更后的施工图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获批准;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施工;其他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应作为建设单位的不良记录予以记录。
对施工单位而言,若未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就擅自使用;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未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未按规定送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即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接受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擅自上岗作业;施工期间因为质量原因被责令停工及其他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应作为施工单位的不良记录予以记录。
目录
第一章工程招标代理基本知识
第一节工程招投标概述
一、招投标制度的建立
二、工程招投标的范围
三、工程招投标应遵循的原则
四、工程招投标的分类
五、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第二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与专业人员
一、工程招标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二、工程招标代理的资质等级
三、工程招标代理的资质管理
四、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六、招标代理人员的分类
七、招标代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八、招标代理专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九、资格认定与培训
第三节工程招标工作机构与监管
一、工程招标工作机构
二、工程招投标监管体制与管理机构
三、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
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
第四节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二、代理的种类
三、无权代理
四、代理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五、委托代理合同
六、代理权限的授予
七、代理权的行使
八、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九、招标代理的终止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投标实务
第一节工程项目招标概述
一、工程项目招标条件
二、工程项目招标方式
第二节招投标的程序
一、工程项目招标程序
二、工程项目投标程序
第三节招标文件的编制
一、招标文件的作用与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三、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
第四节招标标底的编制与审查
一、标底的概念和作用
二、标底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三、标底文件的组成
四、招标标底的编制
五、招标标底的审定
第五节工程项目投标决策
一、工程投标的类型
二、工程投标机构的组建
三、工程投标决策的内容
四、影响投标决策的因素
五、工程投标策略的确定
第六节工程项目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的依据和范围
二、工程投标报价的内容
三、投标报价的基础工作
四、投标报价单价分析和决策分析
五、投标报价宏观审核
第三章工程项目勘察招标代理
第一节工程勘察阶段划分和发包方式
一、工程勘察的类型
二、工程勘察阶段划分
三、工程勘察发包方式
第二节招标文件的编制
一、编制条件
二、编制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第三节投标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要求
二、投标人资质分级
三、公开招标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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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工程项目设计招标代理
第五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代理
第六章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代理
第七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
第八章国际工程项目招标代理
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附录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附录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附录5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附录6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附录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附录8建筑市场稽查暂行办法
附录9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附录10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附录11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
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一章工程招标代理基本知识
第一节工程招投标概述
一、招投标制度的建立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逐步实行招标投标制度。目前大量的经常性的招标投标业务,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机械成套设备、进口机电设备、利用国外贷款等方面,其中又以工程建设为最多。
招投标制度在建筑业应用较久,在国际市场上已实行了200多年,在资本主义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被广泛采用,英国政府于l830年即明令实行招投标制度,而这种招投标制度进入我国是在20世纪初。新中国成立前,旧中国的建筑业也基本上是采用招投标进行经营的。
198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明确鼓励在建筑领域推广招投标制度。同年,原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共同颁布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暂行规定》。之后,国家有关部委又相继发布了关于材料承包、设计招投标、设备招投标及施工招投标的各种暂行规定和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于20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些法令、法规的制定和颁布,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发展。
随着建设工程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管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从国际上看,招标代理机构是建筑市场和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招标投标制度的完善,招标代理机构必将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得到大力发展,同时也将推动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尽快同国际惯例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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