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理念、方法与案例

分類: 图书,法律,宪法、行政法,
作者: 李广宇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5-1字数:版次: 1页数: 210印刷时间:开本: 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03695667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李广宇,现就职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起草。
内容简介
本书是国内第一本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问题的深度解读收录十八个重要案例。
作者简介
李广宇,1963年生,河北宁晋人,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历任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兼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出版个人专著3部,发表论文多篇。
目录
第一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救济条款解读
一、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理解
二、对“合法权益”的理解
三、什么是“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是否超出了法定的受案范围
二、受案范围的列举
三、受案范围的排除
第三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原告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被告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第四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证据问题
一、被告的举证责任
二、原告的举证责任
三、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举证
四、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质证
五、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举证、质证
六、法院调取证据
第五章政府信息的界定及其他
一、政府信息的界定
二、政府信息不存在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四、信息的可分割性
第六章例外信息的司法认定
一、政府信息的公开与例外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三、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五、公开后可能危及“三安全一稳定”的
六、根据其他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
第七章例外信息的几个灰色地带
一、“三需要”问题
……
第八章政府信息公开的利益平衡
第九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为的司法审查
第十章反信息公开行政诉讼问题研究
第十一章个人信息保护行政诉讼问题
第十二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判决方式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部分条款)
附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部分条款)
附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部分条款)
附录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附录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书摘插图
第一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救济条款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4月5日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虽然这只是一部行政法规,但其意义却不容低估。因为它第一次为公民的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保障,第一次将信息公开规定为政府的法定义务。有人甚至称之为继《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之后的“第三次重大革命”。
徒法不足以自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推进,固然需要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的自身努力,同时,司法的救济和监督,对于公民知情权的实现,也事关重大。正如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哈洛德.克罗斯所言:“人民应当享有知情权,享有调查、监督公共事务的合法权益;司法界应该具有一种简便、高效的强制性手段来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行使或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了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一规定被认为是该条例的一大亮点。人们因此也对“用利害关系人请求救济倒逼政府信息公开”充满了期待。
但是,如何破解“政府信息不公开”的救济困局,却成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之初一个时期内媒体热议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