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分類: 图书,工业技术,环境科学,环境保护管理,
作者: 樊杰主编
出 版 社: 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5-1字数:版次: 1页数: 408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030230706包装: 精装编辑推荐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以《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科学重建的准则,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理论方法为基础,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注重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全面系统科学评价了地震灾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具体的评价是以自然地理环境、地质条件和次生灾害危险性、人口经济基础等的专项评价为基础,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综合评价,得出了重要结论。
内容简介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是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根据水土资源、生态重要性、生态系统脆弱性、自然灾害危险性、环境容量、经济发展水平等指标的综合评价,在征求部门意见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将重建规划区划分为适宜重建区、适度重建区和不宜重建区;在分乡镇重建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恢复震前发展水平的标准要求,确定人口合理规模为2970万人;分析灾前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重点的合理性,结合主体功能建设的基本要求,提出产业发展导向的初步建议。
本书可供受灾地区和支援灾区重建的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关心和参与灾区重建的专业人士参考。
目录
序
第一部分 文本
第一章 综述
第一节 评价范围及过程
第二节 评价依据
第三节 评价方法
第四节 评价结果
第五节 政策建议
第二章 区域概况与震前承载能力
第一节 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第二节 震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评价
第三节 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定位
第三章 适宜性评价
第一节 总体设计
第二节 自然地理环境评价
第三节 地质条件与灾害危险性评价
第四节 人口和经济基础条件评价
第五节 集成分析与补充评价
第四章 人口合理规模测算
第一节 测算目标与原则
第二节 测算方法和技术路线
第三节 测算的主要过程和依据
第五章 评价结果的应用与政策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第二部分 表册
表2-1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2007年基本情况
表2-2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适宜性评价结果汇总(乡镇单元)
表2-3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适宜性评价结果汇总(自然单元)
表2-4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人口容量及人口超载类型汇总
表2-5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地形高程分级数据
表2-6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地形坡度分级数据
表2-7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耕地资源地形坡度分异
表2-8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及比重
表2-9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多年平均水资源量汇总
表2-10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汇总
表2-11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供水能力统计
表2-12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各乡镇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分乡镇)
表2-13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水环境容量现状及分级评价结果汇总
表2-14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县(市、区)域污染胁迫指数评价结果汇总
表2-15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烈度统计(按政区统计)
表2-16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地震地质条件综合评价(按政区统计)
表2-17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地质灾害评估
表2-18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次生山地灾害危险性评价统计结果
表2-19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综合工程地质分区
表2-20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工程地质评价结果对比
表2-21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综合工程地质评价乡镇数统计
表2-22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32个县(市、区)综合工程地质评价分区(分乡镇)
表2-23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人口基础数据统计
表2-24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人口基础数据统计(分乡镇)
表2-25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2007年基本经济情况
表2-26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农业区划方案(分乡镇)
表2-27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人均地方财政收入或农民人均收入(分乡镇)
表2-28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评价得分(分乡镇)
表2-29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堰塞湖基本情况与危险等级评估
表2-30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堰塞湖威胁区域评价土地情况(分乡镇)
表2-31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中25个县(市、区)基本情况分级评价
第三部分 图集
工作日记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章 综述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是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按照《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工作任务是:根据水土资源、生态重要性、生态系统脆弱性、自然灾害危险性、环境容量、经济发展水平等的综合评价,确定可承载的人口总规模,提出适宜人口居住和城乡居民点建设的范围以及产业发展导向。
第一节评价范围及过程
(一)评价范围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范围为国务院确定的灾后重建规划区范围,共51个灾区县、市、区。
(二)评价过程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
1.科学研究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对地观测与数字地球科学中心和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等七个研究机构的120多名科技工作者,以认真的科学态度和紧迫的使命感,同心协力,夜以继日,于2008年6月20日按时提交了初步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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