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逻辑学
分類: 图书,哲学,逻辑学,逻辑学原理,
品牌: 麦克伦尼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页码:134 页
·出版日期:2008年
·ISBN:7300088538/9787300088532
·条形码:9787300088532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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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简单的逻辑学》将逻辑分为五部分,就是书中的五个章节,每一章节以前一章节的知识为基础。第一章是准备,为成为一个逻辑思考者而要搭建的必要思想框架。第二三章是逻辑的核心,如何建立正确的逻辑思考。第二章阐述了引导逻辑思考的基础事实,第三章重点是“论证—逻辑思考”的外在表现形式。第四章,探讨导致非逻辑思考的态度及思维模式。最后一章,第五章围绕“谬误—非逻辑思考”的细节展开。我们知道有些人平时表现得非常聪明伶俐,但是逻辑性却不是很突出。他们有逻辑思考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显然还没有成为本能。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进行逻辑思考的能力从来没有被系统地培训过,这是他们所受教育中的缺陷。实际上,逻辑学是教育的真正支柱,但是目前在学校里它却很少被提及。生活中,逻辑无处不在。无论我们是有意还是无意,逻辑无时不在服务于我们的生活。然而逻辑到底是什么,也许并没有太多的人有很清楚的概念。对门外汉或是初学者来说,本书都有切实的帮助。这本书的目的是向读者介绍逻辑学的初步知识和基本技巧。这是本小书。之所以说它小,第一是因为本书确实不厚,与市面上长篇宏论的大部头相比,它确实很小;第二是因为阅读本书并不需要太多的专业知识,可读性很强。其内容并不艰难晦涩,作者尽可能采用最直白的语言来解释逻辑中的基本原理、观点、产生谬误的原因、谬误的形式等等基础的逻辑问题。逻辑,作为一个整体,是个宽广、深奥、精彩纷呈的领域,这本书既没有刻板的理论论述也不是正规的教科书,这是一本现实应用的指南,对那些初次接触逻辑的人介绍逻辑的基本原理。《简单的逻辑学》期待造就实践者,而不是理论家。
作者简介D.Q.麦克伦尼,美国知名的逻辑学教授,从事教学多年,曾先后任教于圣母大学和肯塔基大学。现居住于内布拉斯加州林肯市。
媒体推荐要把我们的思想正确地表达出来,第一件事情是要讲逻辑。
——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
逻辑对生活、认识和哲学都是必不可少的。
——著名逻辑学家金岳霖
一个人的思维假如就容易产生混乱。假如完整性和首尾一贯性就构不成体系。即使有个体系,也是一个坏的体系。
——著名文化学家王元化
基础学科包括数学、逻辑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理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4)
编辑推荐成为优秀咨询顾问有五本必读图书,第一本就是《简单的逻辑学》,著名行为学家孙路弘高度推荐。
曾位列台湾诚品网络书店英文畅销书榜第一名。
稳居亚马逊书店总榜两万多位,对于略显专业的小书而言,实属不易。
国外媒体好评如潮,读者留言无数。
我国香港中文大学更将其收录为40本英文经典著作之一。
出版三年,仍位于哈佛大学校内书店的醒目位置。
……
一本看似平凡的小书,身后竟有如此多之赞誉。为什么?
翻开本书,会发现:前面小部分对于基本原理的介绍略显枯燥,但这是跨入逻辑之门的必备知识,不可避免(它就如大侠们“伪装”的朴实扮相)。随着内容往后的不断推进,我很快就进入了那个精彩无比的逻辑世界。妙趣横生的思维交锋,无处不在的逻辑陷阱,让我沉醉其中,欲罢不能。想起曾对它的忽视,只能慨叹:
越不凡,越平凡!
如何清晰高效地思考?如何与人顺畅沟通?人的正确思想从哪里来?
正确思想来自正确的逻辑,错误思想来自错误的逻辑。
从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到论证,到非逻辑思维的根源和主要形式,这些看似枯燥难懂的内容,却被作者以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述得明明白白。
尤其是书中提出的28种非逻辑思维形式,更让此书显得妙趣横生。
目录
第1章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准备
1、全神贯注
2、确认事实
3、观念与其对象
4、留意观念的本源
5、观念联系事实
6、将观念付诸语言
7、有效沟通
8、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语言
9、避免闪避式语言
10、真相
第2章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1、基本原理
2、灰色地带及人为灰色地带
3、万物终有其根源
4、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
5、区分原因
6、定义术语
7、直言命题
8、普遍命题
第3章论证:逻辑学的语言
第4章非逻辑思维的根源
第5章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
后记
译后记
……[看更多目录]
序言逻辑学的主题是清晰高效地思考。它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这本书的目的是向读者介绍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技巧。
我们知道有些人非常聪明伶俐,但逻辑性却不是很突出。他们有逻辑思考的潜能,也就是说,具备清晰高效思考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显然还没有成为其日常生活的习惯。造成这种状况可能是因为他们进行逻辑思考的能力从来没有被系统地培训过,这是他们所受教育中的缺陷。实际上,逻辑学是良好教育的真正支柱。虽然在目前的教育体系中,逻辑学很少被提及,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的确是一门有益于学习其他各门学科的基础学科,例如:语言学、科学、历史、数学等。
一些读者,尤其是那些第一次遇到严肃的逻辑学问题的读者,可能会对大量的专业术语和频繁使用的象征性符号反感。但是,人们没必要被这种第一印象吓倒。
我尽了最大努力将所要处理的技术问题通过尽可能简单易懂的方式表达出来(虽然不可能尽善尽美)。同时,我也尽量避免落入简单化的陷阱。低能的逻辑将不再是逻辑。另外,一些读者可能会误因书中过多强调了显而易见的事实而将它弃之一边。在这本书中,我确实用了很大篇幅强调一些简单的事实,而且是有意为之。在逻辑学中,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被强调得最多的,因为我们经常对之视而不见。我通常选择明确的而非隐含的事实,并且对之花许多笔墨进行分析,这是因为我遵从历史悠久的教学原则——做尽量少的假设。
逻辑学,作为一个整体,是个宽广、深奥、精彩纷呈的领域,如果本书的读者因为这本小书而对这个领域有更多了解,我将非常欣慰。总之,我的目的很简单。
这本书既没有刻板的理论教条,也不是正规的教科书——如果它能对教学有所裨益,我也会非常高兴。我的首要目标是写一本现实应用的指南,向那些初次接触逻辑学的人介绍逻辑学的基本原理。《简单的逻辑学》期待造就实践者,而不是理论家。理论要联系实际。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日常实践,在叙述中,有些地方我采取了不是那么委婉的方式。很多时候,我更像一个教练或是班主任,用教导的口吻告诉我的读者应该怎么做。在本书中,我将逻辑学分为5个部分,就是书中的 5个章节,每一章都以前一章的知识为基础。第1章是准备,介绍为成为一个逻辑思考者而要搭建的思想框架。接下来两章是逻辑学的核心,探讨如何建立正确的逻辑思维。第2章阐述了贯穿逻辑思维的基本原理,而第3章的重点是论证——逻辑思维的具体表现形式。第 4章探讨非逻辑思维的根源。最后一章,第5章围绕谬误——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展开论述。
最后,我要将我的敬意和感谢致给一本发人深省的小书:《风格的要素》(The Elements of Style),作者是威廉’斯塔克和怀特。这本书是我写《简单的逻辑学》的灵感来源。我不奢望可以达到如斯塔克和怀特那般高山仰止的成就,只希望这本书可以在某些方面帮助读者建立正确的思维模式,就像《风格的要素》在写作方面所做的那样。我衷心地希望通过这本书,可以使读者意识到逻辑学的重要性,使他们在合乎逻辑的思考中体会到快乐和满足。
避免错误推理的陷阱固然重要,但我们还是应该花更多精力来领会逻辑思维的正确原则,毕竟这是有效思考的前提条件,也是日常生活的行动起点。逻辑之所以还是一门艺术,就是因为其与人们的日用常行紧密相连,人们能运用逻辑思维来解决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需要运用逻辑思维的场合无所不在。我们从来就不缺乏欣赏逻辑这门艺术的机会,所以永远也不要抱怨在生活中你的逻辑能力无用武之地。
逻辑之艺术并非天外来客,它是人类生活中行动与思考的核心所在。诗人品达曾大声疾呼:“找到你自己!”他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们应该“完整地活着”。如果说“合乎逻辑地活着”不能与“完整地活着”相等同的话,它至少也是其中的一部分,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
文摘第1章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准备
1.全神贯注
许多错误的产生源于我们注意力不够集中,尤其是在面对相似的情景时。相似性使得我们忽略眼前的实际情况,对应该关注的地方视而不见,草率做出结论。一般情况下,我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相似的情景只不过是对曾经历过的事物的简单重复。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世界上没有两片绝对相同的叶子。每个情景都有它的特殊性,而我们必须对此特殊性保持敏感。
俗话说,观察是知识的重要来源,这正说明注意力是有价值的。注意力要求我们对所处的每个环境以及组成环境的每个要素都做出敏捷主动的反应。全神贯注与被动接受是不兼容的。不要对周边的事务漠然处之,要用心去看,用心去听。学会关注细节,不因事小而疏忽。古语有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2.确认事实
事实是既成的,所以有其客观性,它独立于我们的观念而存在。事实需要我们主动去认识,一旦我们忽略它的存在,它就会露出狰狞的面目。
事实的客观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事物即存在的实体,如动物、蔬菜、矿藏等。例如,白宫就可以看做事物的代表,而林肯被刺则可以看做事件的代表。事物是比事件更基础的存在形式,因为事件是由事物组成的,或者是由事物的表现形式组成的。白宫举行国宴,首要条件是白宫和其他相关事物的存在,否则这个事件就不会存在。要存在无形的事件,有形的事物是其基础。
要确认事物的存在,你只需实地去考察。如果它真实存在,就一定存在于某个地方;如果这个地方是你可以到达的,你就可以通过直接观察来确认它的真实性。以白宫为例,为了证明白宫并非只存在于你的想像之中,你可以去华盛顿旅行,亲眼看看它,这是最直接也最可靠的方法。不过你也可以通过间接方法证明,例如,从值得信赖的人口中证实白宫确实存在于华盛顿特区,或者,以照片为证也是个有效的方法。
但是,对于类似林肯被刺之类的事件,如何证明其真实性呢?我们说这是一个事实,依据是什么?这个事件年代久远,我们无法直接找到证人求证。显然,我们自己不能证明其真实性,直接证据法已然失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求助于一些可以作为间接证据的事物。例如,官方记录(警局记录、死亡报告等)、当时的报纸、照片、回忆录、日记、国会档案等,所有这些不同领域的权威资料只能用林肯被刺是事实来解释。在这些史料的基础上,我们确认了此事件的真实性,由此,我们确认了一个历史事件的存在。
事实可以被认为是客观的,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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