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十讲

分類: 图书,文学(旧类),文学理论,文学的方法论,
品牌: 乐黛云
基本信息·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页码:213 页
·出版日期:2004年
·ISBN:7309039068
·条形码:9787309039061
·包装版本:第2版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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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本书精选了乐黛云教授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的代表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探讨及对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历史性回顾;二是深入探讨当代比较诗学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三是对比较文学的文化转向和多元文化时代的比较文学研究,提出“互动认知”、“和而不同”等纲领性的意见,显示了作者宏阔的学术视野与精深的理论功力。
作者简介乐黛云,1931年生于贵州,195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1990年获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学位。现为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比较文学学会会长、全国外国文学学会理事。曾任北京大学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所所长(1984~1998)、深圳大学中文系主任(1984~1989)、国际比较文学学会副主席(1990~1997)。主要著作有《比较文学原理》(1987)、《比较文学与中国现代文学》(1987)、《比较文学原理新编》(1998)、《跨文化之桥》(2002)等。
媒体推荐后记
面向世界的对话者
当今中国的比较文学正日益走向成熟,成为人文科学研究的一门显学,也毫无愧色地成为国际比较文学界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比较文学的崛起,是80年代以来国际比较文学界的重要事件,它使长期以来以西方为中心的比较文学研究,真正具备了东西方合作对话的现实可能。而这一切,都与乐黛云教授的名字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乐黛云,北京大学教授,中国比较文学学会会长,曾经长期担任北京大学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所所长、国际比较文学学会副会长。80年代以来,乐老师先后赴美国哈佛大学、加州大学、加拿大麦克玛斯特大学、香港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荷兰莱顿大学等学府研究讲
学,1990年还获得加拿人麦克玛斯特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学位。这二十多年来,她一方面频繁往来于海内外学界,为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殚精竭虑,奔波操劳,可谓功勋卓著;另一方面又以大量扎实的研究工作,将中国比较文学稳步推向深入。她撰写和主编的著作,几乎都产生了很
大的反响,比如她撰写的《比较文学原理》、《比较文学与中国现代文学》、《中国现代小说中的知识分子》(英文版)、《比较文学原理新编》、《比较文学简明教程》等著作,还有她主编的《独角兽与龙》、《世界诗学大辞典》、《中西比较文学教程》、《欲望与幻象》、《北京大学比较文学丛书》、《中国文学在国外丛书》、《中外文化比较丛书》、《海外中国博士文丛》、《北大学术讲演丛书》等等,都对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发挥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有的已成为当代比较文学研究的经典之作。
乐老师最早在西方文艺思潮与中国现代文学关系方面的精湛研究是众所周知的,她在这一领域所取得的成就,早已成为后来者无法绕开的学术标高。随着研究的深入,乐老师的研究领域也在不断地拓展。近年来,她除了继续推进中国比较文学学科建设之外,主要致力于两
方面的研究,一是东西方诗学的比较研究;二是由比较文学跃升为跨文化背景下的比较文化研究。
在比较文学中,理论从来就不是比较文学研究的附庸,如何在中西诗学对话中发展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一直是乐老师思考的问题。她指出,对不同民族文化和文学理论的研究最容易把比较文学学者凝聚在一起并进行有效的对话。当代诗学在比较文学中占有着核心的地位。现代意义的诗学是指有关文学本身的、在抽象层面上展开的理义研究。它所研究的是文学文本的模式和程式,以及文学意义(文学性)如何通过这些模式和程式而产生。它应提供一整套能说明所有文学作品的共同性和差异性,以及判明其历史地位的原则和方法。它不仅研究文学所反映的一定的文化历史内容,而且更重要的是研究特定的历史文化内容如何在作品中得到反映,即如何被形式化。在这里,更重要的是形式的运作,包括形式、技巧的使用和转化,以及在不同时代、不同文化体系中文化意义产生的不同方式和程式(《比较文学的国际性和民族性》)。比较诗学在中国曾经走过弯路,而现在从西方和中国的理论中各取一个片断进行比附的做法以及
把双方完全对立的思维方式已被超越。大家感到最为急迫的是如何在中西诗学之间建立话语中介,使双方都能以自己的面目平等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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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本书精选了乐黛云教授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的代表作,探讨了比较文学学科理论、当代比较诗学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比较文学的文化转向以及多元文化时代的比较文学研究。本书见解独到,自出版以来便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以及各界的好评。
目录
1 比较文学的国际性与民族性
2 文化相对主义与比较文学
3 文化冲突与文化自觉
4 “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与文学研究
5 互动认知:文学与科学
6 中西诗学中的镜子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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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书摘
中国的老庄哲学也是以相对主义为其重要的思想原则和认识原则的。庄子明显地以相对主义的思想原则来对待当时的天人之辩和名实之辩。庄子认为事物无时无刻不在变移;虚满、生死都只是一时现象,其形态决不固定,并以此否定事物的规定性。在他看来,小草茎与大屋
柱、美与丑、宽大与狡诈等等都无多大区别。他指出人爱吃牛羊肉,鹿爱吃草,蜈蚣爱吃,蛇,乌鸦爱吃老鼠……所谓味的正邪无不依认识主体的感觉经验而定,而主观感觉又不能不受自己存在的条件的限制,也就是不能不“囿于物”。“井蛙不可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语于道者,柬于教也。”总之,“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以有限的生命追求无限的知识是不可能做到的。
总之,相对主义认为知识是随着心智的局限性和认知条件的变动而改变的,因此不可能有绝对正确的知识;人只能通过心智的思维和知觉的方式来认识客观世界,因而只能把握一物对他物的关系,而不能把握对象的实在本性。推而论之,某个人、某个集团认为是正确和善的东西,在他人或其他集团看来也可能是错误和恶的。真和善的标准不能不依存于人的主观心智和社会环境,因此也只能是相对的。
无论古今中外,相对主义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于破除传统保守思想,抵制宗教独断专横,反对教条主义都起过良好的促进作用。但它割裂相对与绝对、主观与客观的辩证关系,亦有自身的局限。
文化相对主义是以相对主义的方法论和认识论为基础的人类学的一个学派,这个学派强调人类学应更属于人文科学而不是自然科学,坚持人类学应以“发现人”为主要目标。他们认为:每一种文化都会产生自己的价值体系,也就是说,人们的信仰和行为准则来自特定的社会环境,任何一种行为如信仰、风俗等等都只能用它本身所从属的价值体系来评价,不可能有一个一切社会都承认的、绝对的价值标准。在文化相对论者看来,过去的社会学、人类学往往用民族自我中心的偏见来解释不同民族文化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理由,即以调查者自己群体的价值标准来评价别的民族文化,这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但是,另一方面,文化相对论者又不得不承认完全中立和超然的观察立场也是不可能的。这一悖论始终是文化相对主义者不能不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美国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家赫斯科维奇(Melville J.Herskov“s)认为人们各有不同的文化系统,无论是人类学家还是社会学家都是这些系统中某一文化的产物。他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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