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释义(西方传统经典与解释)
分類: 图书,宗教与术数,基督教,圣经,
品牌: 巴特
基本信息·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页码:511 页
·出版日期:2005年
·ISBN:7561742304
·条形码:9787561742303
·包装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丛书名:西方传统经典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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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罗马书释义》讲述了西方思想经典即使都译成了汉语,不等于汉语学界有了解读能力。西学典籍的汉译历史虽然仅仅百年,积累已经不菲,学界的读解似乎仍然在吃夹生饭——甚至吃生米,消化不了。翻译西方学界诠释西学经典的论著,充分利用西方学界整理旧故的稳妥成就,妄自尊大庚续清末以来学界理解西方思想传统的未竟之业意义重大。译界并非不热心翻译西方学界的研究论著,甚至不乏庞大译丛之举。显而易见的是,这类翻译的选题基本上停留在通史或评传阶段,未能向有解释深度的细读方面迈进。设计这套“西方传统:经典与解释”,旨在推进学界对西方思想大传统的深度理解。选题除顾及诸多亟待填补的研究空白(包括一些经典著作的翻译),尤其注重选择思想大家和笃行纯学的思想史家对经典的解读。
媒体推荐书评
设计这套“西方传统经典与解释”,旨在推进学界对西方思想大传统的深度理解。选题除顾及诸多亟待填补的研究空白(包括一些经典著作的翻译),尤其注重选择思想大家和笃行纯学的思想史家对经典的解读。
编辑推荐《罗马史释义》思想恢奇、识见高超、文风剔透,坚守启示神学的立场,与保罗、奥古斯丁、路德、基尔克果等基督教思想大智慧俎豆相承,辨析所至,极于毫芒。巴特的文学素养很高,在《罗马书释义》中不仅对德语诗人荷尔德林、诺瓦利斯以及尼采的文句化用神奇,连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梅烈日科夫斯基的作品也信手拈来,皆成佳构。《罗马书释义》不仅思想深邃,且是美文,堪称德语文学史上的散文杰作,读德文原著在语言上是享受,读汉语译本亦应是语言上的享受。
目录
中译本序 刘小枫/1
中译本导言 张贤勇/4
初版说明/1
新版说明/2
初版前言/4
再版前言/6
第三版前言/18
第四版前言/23
第五版前言/25
第六版前言/29
第一章(上)入门/30
致读者(1:1—7)/31
个人性的(1:8—15)/35
实义(1:16—17)/38
第一章(下)黑夜/45
肇因(1:18—21)/45
后果(1:22—32)/51
第二章人之义/56
审判者(2:1—13)/56
审判庭(2:14—29)/65
第三章上帝之义/75
律法(3:1—20)/75
耶稣(3:21—26)/88
唯独倚靠信仰(3:27—30)/102
第四章历史的声音/109
信仰是奇迹(3:31—4:8)/109
信仰是开端(4:9—12)/120
信仰是创造(4:13—17a)/125
历史的效用(4:17b一25)/132
第五章临近的日子/140
新人(5:1—11)/140
新世界(5:12—21)/154
第六章恩典/175
复活的力量(6:1—11)/175
服从的力量(6:12—23)/192
第七章 自由/211
宗教的局限(7:1—6)/211
宗教的意义(7:7—13)/221
宗教的现实(7:14—25)/235
第八章圣灵/248
决定(8:1—10)/248
真理(8:11—27)/263
爱(8:28—39)/291
第九章教会的困境/303
团契(9:1—5)/303
雅各的上帝(9:6—13)/311
以扫的上帝(9:14—29))/319
第十章教会的过失/319
认识的危机(9:30—lO:3)/331
黑暗中的光明(10:4—21)/341
第十一章教会的希望/356
上帝的一体性(11:1—10)/356
致局外人(11:11—24)/365
目标(11:25—36)/375
第十二至十五章巨大的困扰/386
伦理问题(12:1—2)/386
前提(12:3—8)/398
积极的可能性(12:9—15)/407
消极的可能性(12:16—20)/406
巨大的消极可能性(12:21—13:7)/427
巨大的积极可能性(13:8—14)/440
自由生活尝试的危机(14:1—15:13)/450
第十五至十六章使徒与团体/471
《圣经》章节索引(边码)/481
人名与术语索引(边码)/5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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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书摘
14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应而]废弃了。
《创世记》上记载,亚伯拉罕由于信仰接受了应许,即通过信仰的创造力成为弥赛亚王国的第一继承者和候补者(创15:6)。诚然,信仰也总是有它"律法的"一面,也是过程和状态。但是,正是在它律法的、直观的、心灵和历史的这一方面,正是在它作为可以想象的过程、可以达到的状态和可能的可能性时,信仰显然没有它独有的动能,不能成为任何肯定性的根据。只要亚伯拉罕及其后裔之所以是亚伯拉罕及其后裔乃"属于律法"之故,信仰就"归于虚空"。而信仰只要是通往地地道道的非直观境界的永恒步伐,即本身是非直观的,信仰就成为肯定性的根据。任何直观的过程和状态,任何时间意义上的道路,任何伴随信仰左右的、可描述的方法和实用措施,都也是对信仰的否定。只要信仰是人的"步伐",是只有从上帝本身出发才可能迈出、才可能理解的人的"步伐"时,信仰就是信仰。只要信仰是未造之光的光,信仰就是富于创造性的;只要信仰是死中之生,信仰就是活生生的;只要人是在无根据的上帝之中以信仰为根据,信仰就是积极的。只有因此,信仰才"称义",才使人得以领受神性的应许。离开这一神性素质,离开这一永远位于"律法"以及人的直观启示印象的彼岸的神性素质,再深刻、再热忱、再严肃的信仰也是非信仰。——一旦信仰被否定了,通过信仰、唯独通过信仰才能接受的应许也就被废弃了。因为,亚伯拉罕所得之应许也完全位于一切直观性、可描述性、可能性和真实性的彼岸。对作为上帝杰作的、蒙上帝圣恩的世界,我们一无所知。对我们来说,人统治这一世界的目标从历史角度是不可想象的。带来这一统治的弥赛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是我们所认识的人。创世之恩和拯救之恩一样,不是诸多现存事物中的某一种,而是非直观的关系:一切现存事物都处在这种关系之中,对这种关系的认识无论何时何地都是辩证的认识。信仰和应许在其最为肯定的否定性(positive Negativitat)之中相互观照,然而应许与任何过程、状态(从亚伯拉罕的"圣经立场"本身直到以色列希望历史的种种过程和状态)格格不入。若非在信仰之中接受应许,就根本不能接受应许,应许就会作为一种神秘主义的、转世论的定理和所有其他宗教定理一样悬浮在半空中。倘若不通过信仰把握它,就不可能通过什么心醉神迷的状态把握它、不可能通过什么魔力或感官把握它。倘若我们成为继承者是因为律法,那么实际上我们就是被剥夺了继承权,就是被排除在继承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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