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风流
分類: 图书,文学(旧类),散文随笔,中国当代,随笔杂文,综合,
品牌: 庄信正
基本信息·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
·页码:229 页
·出版日期:2008年
·ISBN:7806788980/9787806788981
·条形码:9787806788981
·包装版本:1版
·装帧:精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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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文学风流》是庄信正“三少四壮”的专栏结集。书中信手拈来的文学掌故使经典文学展露活泼丰富的一面;写少年就有诗才的华兹华斯与爱默森中年都有江郎才尽的感叹、写乔伊斯与波赫士如何博闻强记,波赫士甚至称百科全书是最佳文学体裁之一、写好名的文人王尔德、惠特曼如何「爱出风头」、写文人相轻,如杜斯妥也夫斯基讨厌屠格幼夫,甚至在作品里对屠氏冷嘲热讽、写经典大作当年稿与今日的赫赫名气不成正比,《战争与和平》甚至是借钱来出版,细腻之处更有普鲁斯特的失眠、席乐偏爱烂苹果气味、罗兰巴尔特对母亲的眷恋等等……
作者简介庄信正,山东即墨人,1935年生。台湾大学外文系毕业,美国印第安那大学比较文学博士。曾于肯萨斯大学、南加州大学及印第安那大学主讲文学,并在加州柏克莱大学从事研究和写作,发表过三册专论。后任职联合国,现已退休。着有《异乡人语》、《尤力西斯评介》、《海天集》、《流光抛影》、《展卷》,并编有《近代中国小说选(1918-1949)》等书。
编辑推荐庄信正,台湾大学外文系毕业,美国印第安那大学比较文学博士。曾于肯萨斯大学、南加州大学及印第安那大学主讲文学,并在加州柏克莱大学从事研究和写作,发表过三册专论。 《文学风流》精选庄信正近年随笔作品,谈文论艺,对许多著名文学作品作出了深入浅出的阅读评价,令读者重新认识文学经典,是时下难得一见的回归文学本质的优秀作品。
目录
自序 献给普通读者
魅力
神奇
鬼才
才尽
读与写
宝库
百科全书
懂不懂
不朽的“死语”
译诗
影响
生前身后名
伪大作家
爱与憎
扦格
姓名交关
笔耕
秋日,乡问,榻上
缪斯
福水祸泉
强记与健忘
铁窗
盲
丑
懒
失眠
怪癖
羊癫风
哲人之死
柏拉图
哲人与诗人
师生
大哲与大帝
最有智慧的人
最高尚的罗马人
西塞罗
数
数学
利器
斯芬克斯
忘川
洪钟
柳
夜莺
母亲
墓志铭
真理
奇迹
SERENDIPITY
乔伊斯与《牛津英语词典》
布鲁姆日
“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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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尽量写出一点情趣——这是本书所收五十二篇专栏文章执笔时最基本的宗旨。虽然主要在谈经典作家和作品,心里念念不忘的是爱好阅读的社会大众。过去一年,在发表过程中从识者和不识者直接间接得到的反映显示,至少在相当程度上,这一点是做到了。
约翰生博士尝说:“我乐于同普通读者看法一致;因为在所有奥妙阐释和高头讲章之后,要决定诗艺荣誉谁属端赖读者的普通常识:它未受种种文学偏见的腐化。”善哉斯言!难怪吴尔夫夫人引之为她论文集《普通读者》的书名,并用作书前的格言。她这两部书渊博精辟而又平易亲切,我视为典范,至少同她
文摘神奇
李贺二十六岁短命而死,其诗现存二百四十一首,仅占生前全部作品十之四五,却已经光彩夺目了,所以比他晚生十三年的杜牧痛惜地说:“使贺且未死,少加以理,奴仆命骚可也。”他十四岁即以乐府歌诗见重于世,写作时间首尾该有十来年;英国的朋斯、济慈和法国的蓝波(Jean Arthur Rimbaud)则都是在短短二至六年内创造出传世之作,情况更加奇异。
济慈和李贺一样只活了二十六年,十八岁开始写诗,二十四岁便因贫病交迫而停笔,倘若维吉尔、但丁、乔叟、莎士比亚和弥尔顿也只写到这个年纪,其成就不可能与他相比。一八一九年四月济慈写了名作《无情的美人》和《心灵颂》;五月更是丰收,不到三个星期赋成英国文学史上四首伟大的抒情诗:《夜莺颂》、《希腊古甕颂》、《忧郁颂》和《懒惰颂》。据他挚友布朗回忆,济慈住在他家,附近有夜莺筑巢。那天早上他在一棵李树下坐了两三小时,回到屋里,把几张纸条放在几本书的后面。经布朗问起,回说是刚才听夜莺歌唱有感而作的句子。布朗发现纸条紊乱,字迹潦草,遂由济慈协助整理成篇。由此可见那二十来天当中诗思泉涌之状了。所谓“五大颂诗”只有《秋颂》属稿于当年九月。无独有偶,里尔克一九二二年二月在三星期内写成五首《杜伊诺哀歌》和另一代表作《献给奥菲士的十四行诗》上下两卷。
济慈生于朋斯死前一年。一八一八年夏,他与布朗去苏格兰徒步旅行,七月凭吊了这位前辈诗人的故居,写了几首悼念诗。其一《写在朋斯诞生的农舍》首行“这一千天的躯壳”照字面可解为济慈预感到自己只能再活这么多天;无论如何,他确是两年半后以肺结核去世,比朋斯少活了十一年。
朋斯是苏格兰乡下一个佃农的儿子,他父亲虽然穷,却很注重他的教育。父亲去世,他继续种田,家计窘迫如昔。人很早熟,十五岁初恋,写了现存的第一首诗。尝说他认真恋爱之前从未想到要成为诗人,此后在农耕之余也勤于笔耕。情妇之一珍·阿摩怀孕,她父母嫌他太穷,不准二人结婚,并一状告到法院索求赡养费;朋斯窘迫不堪,决定移民牙买加,行前把所存诗稿结集出版,希望至少赚笔川资。结果喜出望外,书大为畅销,非但不必流亡国外,而且跃身为文坛新秀。
他这第一本书极其突出的特色是已经收有许多杰作,几乎所有最好的长诗都已出现。他名利双收,荣归故土,珍的父母待若上宾,有情人终成眷属(他却继续拈花惹草)。此后主要着力于收集民间歌谣,虽然没有放弃写诗,但除了代表作《汤姆·奥桑特》及另外一二篇之外全是败笔。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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