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解读与疑难问题精解
分類: 图书,经济,法律,税法,
品牌: 许太谊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市场出版社
·页码:355 页
·出版日期:2009年
·ISBN:7509203910/9787509203910
·条形码:9787509203910
·包装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产品信息有问题吗?请帮我们更新产品信息。
内容简介《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解读与疑难问题精解》中将新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比较,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解读,增值税疑难问题精解,增值税税收优惠及筹划,现行增值税相关法规精编。
作者简介许太谊,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曾在企业工作9年,担任技术员、经营计划员、销售利润会计、成本费用会计、总账报表会计、内部核算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1993年考入财政部科研所攻读企业财务方向硕士学位研究生,1996年毕业后就职财政部主办(主管)的国内发行量最大的财会专业期刊——《财务与会计》编辑部,任责任编辑、副主任、编审(正高);现在中央国家机关负责资产、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编辑推荐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开。 新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变化是什么? 如何解读转型后的增值税政策? 转型后增值税的难点疑点是什么,如何解决? 现行大量的增值税法规哪些还依然有效,哪些已被新政策取代? 帮助广大财会人员、税收审计人员、财经专业师生厘清上述问题,方便、快捷、准确学习和掌握转型后的增值税政策,正是编写《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解读与疑难问题精解》的目的。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主要变化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变化及新旧对照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主要变化及新旧对照
第二部分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解读
一、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三、税率及具体征税范围
四、销项税额
五、进项税额
六、税收优惠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八、申报与缴纳
第三部分 增值税疑难问题精解
一、新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涉及的相关问题
1.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暂行条例主要作了哪些修订?
2.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纳入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具体指什么?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能否允许纳入抵扣范围?
3.与增值税在东北和中部等局部地区试点办法相比,此次转型改革方案有什么不同?
4.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为什么要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5.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将金属矿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是出于什么考虑?
6.此次增值税改革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有何具体措施?
7.此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将现行增值税哪些政策纳入新细则?
8.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主要修改的条款有哪些?
9.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加的条款有哪些?
二、进项税抵扣
1.未支付货款,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2.降价销售商品,进项税额是否转出?
3.办公用品、汽油等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4.企业购进工作服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5.收取职工生活电费是作进项税转出还是作销项税处理?
6.购进的材料用于维修厂房,能否作进项税抵扣?
7.“以货易货”业务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8.小规模纳税人改为一般纳税人时,如何计算库存存货的进项税额?
9.企业用于生产的外购模具,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10.用于生产模具的外购材料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11.企业接受外单位对本企业设备的维修、维护费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12.一般纳税人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其进项税如何处理?
13.盘盈、盘亏货物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14.外购货物评估减值,是否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15.以物抵债的货物,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1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防伪税控机(取得专用发票),该企业是否可以将该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17.A公司将其自产的产品投资给B公司(为商业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开出专用发票,B公司取得此张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18.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何时可以申报抵扣?
1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并取得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额?
20.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贸公司进口货物,该纳税人应取得何种抵扣凭证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1.免税货物恢复征税后,免税期间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22.一般纳税人购进柴油作为食堂用的燃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23.某公司购进一批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由该公司的分公司代付,总公司是否可以申报抵扣此笔进项税额?
24.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多种产品,其中部分产品属于免税产品,还有部分产品按简易办法征收,因进项税额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确定?
25.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6.取得国际海运业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27.中铁快运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28.取得联运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29.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空运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30.一般纳税人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农产品并取得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1.一般纳税人生产的样品在展示使用之后报废,进项税额是否转出?
32.以增值税为主的综合性企业,公司机关办公楼的水电费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3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商品,委托其他公司进行简单加工,购进商品及支付加工费所取得的发票能否抵扣?
34.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35.职工歌咏比赛发放的服装取得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6.企业发生存货盘亏,相应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
37.库存商品损失如何划分正常和非正常,进项税额是否转出?
38.产成品报废,构成产成品实体的材料重新回用,是否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39.降价销售时,进项税额要转出吗?
40.外购货物评估减值要转出进项税额吗?
41. 报社印刷广告所用的购进纸张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4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能否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43.超市向供货方收取的进场费是否冲减进项税额?
44.抵债物品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如抵债物品无偿赠送他人或本厂职工后是否还要缴纳增值税
三、促销返利售后服务
1.在存在现金折扣或商业折扣的销售中,应交的增值税是否应同时存在折扣?
2.对折扣销售、销售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3.对捆绑销售、买一送一等促销方式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将家用电脑、软件和相关电脑杂志捆绑销售,且不能分开核算具体货物的销售额,企业应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5.商场收到供应商的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如何处理?
6. 生产企业支付商业企业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如何进行税务和会计处理?
7. 平销返利在税收上是如何规定的,会计上应该怎么处理?
8.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企业将其购进的商品作为礼品赠送,已经按照规定计提了销项税额,如果购买该商品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9.经销企业的“三包”收人如何纳税?
10.对于“三包”用零配件在会计和税收上如何处理?
11.商场向厂家收取的商品售后服务修理费即“三包”费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四、资源综合利用与再生资源(废旧物资)
1.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新政策将哪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新纳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范围?
2. 新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税收优惠是如何分类的?
3.新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水泥产品有何变化?
4. 新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是否整合了这方面的所有现行政策?
5. 新的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增值税政策作了哪些调整.主要内容是什么?
6.报废船舶拆解和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是否享受新的再生资源
……
第四部分 现行增值税相关法规精选
……[看更多目录]
序言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这是增值税的一次重大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将自2009年1月l目起施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在全国所有地
文摘64.某建材零售商销售油漆时一并提供了油漆墙壁劳务。应如何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因此该建材零售商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65.办事处销售商品后将货款汇到总公司账户。由总公司直接给客户开具发票。办事处的增值税能否由总公司汇总缴纳?
根据国税函[2002]802号文件规定,纳税人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各地开立账户,通过资金结算网络在各地向购货方收取货款,由总机构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不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受货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的两种情形之一,其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不符合国税函[2002]802号规定的,应按照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就地缴纳增值税。
66.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产品,是收到货款时计算收入还是发出产品时计算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采取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67.收到客户违约延期付款支付的利息。是否应当申报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向国税部门申报增值税。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收取的违约延期付款利息款项属于价外费用,应当申报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