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第三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分類: 图书,法律,法律考试,司法考试,
作者: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组编
出 版 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6-1字数:版次: 1页数: 169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62033844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211”全国重点大学,以拥有作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的法学学科见长。其法学师资队伍汇集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法学家。他们不仅是法学教育园地的出色耕耘者,也是国家立法和司法战线的积极参与者。他们积累了法学教育和法律实践的丰富经验,取得了大量有影响的科研成果。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六年来,我校专家学者在参与司法考试的制度建设和题库建设中作出了许多贡献,同时在司法考试教育中付出了大量心血。在此期间,我校不仅有一批长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题库建设和考题命题的权威专家,也涌现了众多在国家司法考试培训中经验丰富和业绩突出的名师,形成了强大的司法考试研究阵容和师资团队。
目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修订说明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为
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第五章 行政许可
第六章 行政处罚
第七章 行政强制
第八章 行政合同与行政给付
第九章 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
第十章 行政复议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概述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管辖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程序
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
第十七章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第十八章 国家赔偿概述
第十九章 行政赔偿
第二十章 司法赔偿
第二十一章 国家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
书摘插图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考点耪解
一、行政的含义
(一)行政的概念
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范围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一般行政,它特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公共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与调控,性质属于公共行政。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国家目的,运用制定法规、规章、政策,采取命令、监督制裁等方式对国家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公共行政作为一种国家职能活动,旨在执行国家法律,实现国家目的和公共利益,以此维护公共秩序和增进公共福祉。
公共行政是在宪政背景之下国家权力分立的产物,立法、司法与行政职能的适当分工是公共行政存在的前提条件。作为执行国家法律和权力机关意志的公共行政具有从属性,即从属于国家法律和权力机关之下。公共行政的从属性为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和基础,也是现代行政法治成长的动机和目的所在。
公共行政的主要特点是:公益性、管理性、执行性、直接性和积极性等。
(二)行政的分类
公共行政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1.国家行政与社会组织行政:这是以主体为标准对公共行政所作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