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 第2-25部分:特殊要求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
分類: 图书,工业技术,电工技术,电气化、电能应用,
作者: 本社 编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2009-5-1字数:版次: 1页数: 8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GB7000.225-2008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7000系列标准现有22个部分,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出版的GB 7000系列标准如下:
GB 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2—2008灯具第2—22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
GB 7000.4—2007灯具第2—10部分:特殊要求儿童用可移式灯具
GB 7000.5—2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6—2008灯具第2—6部分:特殊要求 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
GB 7000.7—2005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9—2008灯具第2—20部分:特殊要求灯串
GB 7000.17—2003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8—2003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GB 7000.19—2005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
GB 7000.201—2008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
GB 7000.202—2008灯具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
GB 7000.204.一2008灯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可移式通用灯具
GB 7000.207—2008灯具第2—7部分:特殊要求庭园用的可移式灯具
GB 7000.208—2008灯具第2—8部分:特殊要求手提灯
GB 7000.211—2008灯具第2—11部分:特殊要求水族箱灯具
GB 7000.212—2008灯具第2—12部分:特殊要求 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
GB 7000.213—2008灯具第2—13部分:特殊要求地面嵌入式灯具
GB 7000.217—2008灯具第2—17部分:特殊要求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GB 7000.218—2008灯具第2—18部分:特殊要求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
GB 7000.219—2008灯具第2—19部分:特殊要求通风式灯具
GB 7000.225—2008灯具第2—25部分:特殊要求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
本部分为GB 7000《灯具》的第2—25部分,本部分应与GB 7000.1一起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598—2—25:1994《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25章:医院和康复大楼诊
所用灯具》(包括修订1(2004),英文版)。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编写本部分时,删去了引用标准GB 7000.1等同采用的IEC 60598—1的年份编号“1992"’。
本部分代替GB 7000.16—2000~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本部分与GB 7000.16—2000的主要差异:
——“本标准”改为“本部分”;
——标准名称改为“灯具 第2—25部分:特殊要求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标准号由
GB 7000.16改为GB 7000.225。
——“介电强度”改为“电气强度”;
——“耐电痕”改为“耐起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目录
前言
IEC前言
1 总则
2一般试验要求
3术语和定义
4分类
5标记
6结构
7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8接地规定
9接线端子
10外部和内部接线
11防触电保护
12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13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14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15耐热、耐火和耐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