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关系
分類: 图书,法律,诉讼法/程序法,诉讼法学,
作者: 谢安平著
出 版 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7-1字数:版次: 1页数: 201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474352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明确了刑事程序公正的内涵,并运用情感分析理论和“亲恐关系”的化学行为学说阐明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的关系:经历认为是公正的惩罚和认为是公正的惩罚程序,将会对刑罚和适用刑罚的程序产生认同感,从而产生刑罚的威慑和改造效果,这将减少未来的犯罪;经历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和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程序,有可能导致对廉耻的淡漠、无知和对刑事法律甚至对法律整体的傲慢,这些将增加未来的犯罪;而在刑罚威慑、改造的效果和对抗法律的效果相抵消时,刑罚惩罚和未来的犯罪无关。
作者简介
谢安平,男,北京工商大学副教授,2003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10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动站出站。在《政法论坛》、《法律适用》、《河北法学》、《外国法译评》和《政治与法律》等法学杂志上发表论文20余篇。
目录
内容提要
英文内容提要
引言
第一部分 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关系实证分析
第一节问卷调查与个别访谈相关资料分析
一、问卷调查
二、个别访谈
第二节 刑事案件立案数、被提起公诉人数、律师辩护数及相关数据分析
一、全国公安、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人口自然增长率等相关数据统计及分析
二、全国法院刑事案件结案数、律师刑辩案件数、增长率等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
第三节重新犯罪、上诉案件数分析
一、重新犯罪与刑罚特殊预防的效果
二、上诉案件数及占当年法院已审结一审案件的比例和增长率
第二部分 程序公正的标准和相对纯粹程序正义
第一节关于程序正义的理论及程序公正的标准
一、刑事程序正义的理论之争
二、关于程序正义理论和我国刑事程序的评论
三、程序公正的标准
第二节相对纯粹程序正义
一、相对纯粹程序正义的概念
二、相对纯粹程序正义的两个原则
三、相对纯粹程序正义理论的意义
第三部分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关系理论评说
第一节程序公正、情感反应对刑罚效果的作用
一、刑事程序公正的外在表现
二、刑事诉讼中的情感反应
三、程序公正、情感反应对刑罚效果的作用
第二节亲恐关系说对程序公正和刑罚效果关系的启发
一、亲恐关系理论概说
二、社会组成人员和刑事诉讼程序产生亲的关系的条件
三、刑事诉讼中恐的原因及危害
第四部分 改革刑事诉讼程序。实现程序公正,获得最佳刑罚效果
第一节 以人性恶和经验人为我国刑事诉讼
法立法的理论基础
一、性善论与理性人对中国法制及刑事司法的消极影响
二、人性恶和经验人对中国法制的积极作用
三、中西方法律人性基础的比较及对刑事诉讼法的影响
第二节完善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立法目的的缺陷
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立法目的的修改
第三节统一刑事程序规则,取消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潜规则
一、潜规则的概念
二、潜规则的种类
三、潜规则的危害
四、取消潜规则,使刑事诉讼程序走向公开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部分 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关系实证分析
第一节问卷调查与个别访谈相关资料分析
一、问卷调查
(一)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
在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协助下,就本课题的相关问题,笔者到山东省某监狱和某省女子监狱进行了调研并得到了这两所监狱领导、干警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受测试者的密切配合,从而为研究本课题获得了翔实的资料。这两次调研的对象是正在这两所监狱服刑并接受改造的犯人,两次调研均分别采用了问卷调查法和个别访谈法。下文首先介绍问卷调查的情况。
所有的问卷调查都存在着真实性问题。测验组织者所编写的测验项目能够准确地回答所研究的课题是问卷调查具备真实性的前提条件,而受测者是否真实地回答了问卷中所提出的各个问题是影响问卷调查真实性的重要因素。受测者没有真实地回答问卷中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问卷中的一些问题不可避免地具有明显的社会评价色彩,受测者为了获得较高的社会评价,或者不愿让其他人了解自己真实的人格特征,完全可能选择一个与自己实际情况相反的选项或者结论;第二,有的受测者在某些项目上可能不太清楚哪个选项或者什么样的结论更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所以在拿不准的情况下,常常随便选择一个选项或者写出结论;第三,有的受测者在无意识中就有了一种防卫倾向,所以不知不觉地选择了与自己的实际情况不符合的选项或者写下了与自己的实际情况不符合的结论;第四,受测者可能感到问卷中所列的任何一个选项都不太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所以导致其要么都选,要么都不选,或者索性为了应付任意选择其中的一个;第五,问卷中的语言晦涩难懂或者专业术语较多,受测者没有理解问题的真正含义,因而作了错误的选择或者回答。由于刑事诉讼程序和刑罚效果关系问卷调查对象的特殊性,所以其真实性除受到上述五个方面的因素影响以外,还可能由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而失去真实性:第一,受删者可能误认为测试组织者是监狱和监狱干警的上级领导人员,或者是其“同伙”和“同类”,怕上当受骗而不敢真实作答;第二在对测试组织者的身份误解的基础上,受测试者为了讨好监狱当局以得到减刑的实惠而故意作有利于维护公、检、法机关和监狱当局形象的回答;第三,受测试者由于长时间被剥夺人身自由和管教,形成了“顺从”的性格,因而会顺着好的方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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