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材全解:五年级数学(上)——北京师大版
分類: 图书,中小学教辅,小学五年级,数学,
作者: 薛金星 主编
出 版 社: 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6-1字数:版次: 4页数: 270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541985454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四百八十万教师的助手,一亿二千万学子的益友——热烈祝贺薛金星总主编的《中学教材全解》最新改进版
隆重上市,向全国一亿二千万中学生真诚致谢!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一路坎坷走来,一路阳光相伴。《中学教材全解》系列丛书最新改进版终于隆重上市了,在此,衷心感谢广大师生多年的呵护与关注,衷心感谢广大师生坚定的选择与信赖!
“删繁就简三秋木,领异标新二月花。”风雨历程,春华秋实。《中学教材全解》系列丛书,自2000年上市以来,年年修订,年年出新,年年销量创新高!它开创了教辅图书的新形态,在神州大地独树一帜,为广大师生增添了新的选择,给图书市场增加了新的亮点,创造了教辅图书的新神话!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只有出乎其类,方能拔乎其萃。目前同类产品已不下百种,但金星书业的《中学教材全解》在市场上独占鳌头。走进全国各地中学,你会发现:学生购买薛金星主编的《中学教材全解》已成为一种学习的新时尚。徜徉全国大大小小的书店,你会赞叹:金星书业的《中学教材全解》已成为全国零售化图书的最优品牌之一!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金星书业能够取得这样骄人的业绩,首先得益于“全心全意,解疑解难”的编写理念,其次得益于“全、细、精、透、新、实、活、巧”的编写原则,再次得益于“想学生所想,急教师所急,忧家长所忧”的服务宗旨,更得益于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对学生、对老师、对家长、对教育事业负责是追求高质量的不竭动力!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为适应全国新课改的需要,金星书业又研发了与小学、初中、高中各版本新课标教材配套使用的《小学教材全解》、新课标初、高中《中学教材全解》,以满足广大中小学师生的强劲需求!
用金星教辅,走成才之路!做教师的助手,为学子的益友!圆师生之梦,献华夏教育!
内容简介
《小学教材全解》,历经多年的精心打造,日趋成熟,赢得了全国教育专家和广大老师、家长、同学们的一致好评,现在已经成为大家首选的学习用书。为了更好地为教学教研服务,我们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对本套丛书的内在品质进行了全面的提升,凸显以下特点:
1.讲解内容全。对教材内容进行全方位地讲解,做到难解之处必解,疑点之处必答,拓展之处必讲,便于教师上课,学生自学,家长辅导。
2.资料方法新。及时捕捉与教材内容相关的最新科技,做到新科技与教学同步;及时搜集课文作者作品最新动态,做到新动态与教学同步;及时了解教育教学的最新方法,做到新方法与教学同步。
3.专家顾问多。本套丛书专家顾问团成员涵盖国内外十六位著名教育专家,遍布全国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本套丛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4.售后服务强。“金星小学课堂在线”(见封二)通过网络、电话创造一个读者与教育专家、学科主编零距离沟通的平台,为大家免费答疑解惑。“全国名师俱乐部”(见封三)诚邀全国名师、专家加盟,分享全国小学教育教学最新动态和教研成果,以便更好地为广大读者服务。
目录
一 倍数与因数
1.数的世界
2.探索活动(一)2,5的倍数的特征
3.探索活动(二)3的倍数的特征
4.找因数
5.找质数
6.数的奇偶性
第一单元整理与复习
二 图形的面积(一)
1.比较图形的面积
2.地毯上的图形面积
3.动手做
4.探索活动(一) 平行四边形的面积
5.探索活动(二) 三角形的面积
6.探索活动(三) 梯形的面积
第二单元整理与复习
三 分数
1.分数的再认识
2.分饼
3.分数与除法
4.分数基本性质
5.找最大公因数
6.约分
7.找最小公倍数
8.分数的大小
数学与交通
第1课时 相遇
第2课时 旅游费用
第3课时 看图找关系
第三单元整理与复习
四 分数加减法
1.折纸
2.星期日的安排
3.看课外书时间
第四单元整理与复习
五 图形的面积(二)
1.组合图形面积
2.探索活动 成长的脚印
尝试与猜测
第1课时 鸡兔同笼
第2课时 点阵中的规律
第五单元整理与复习
六 可能性的大小
1.摸球游戏
2.设计活动方案
数学与生活
第1课时 迎新年
第2课时 铺地砖
第六单元整理与复习
总复习
1.数与代数
2.空间与图形
3.统计与可能性
4.综合应用
习题全解
本书习题全解
教材习题全解
书摘插图
综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为了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执行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
[条文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01条;《民诉意见》256]
第二条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当将控制的财产交先立案的执行法院处理。
本条以立案时间先居为标准,区分两种情况规定了解决重复立案的规则。
……
书摘与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