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威:对足协应该实行休克疗法

王朝探索·作者佚名  2010-03-18

众所周知,中国足协本来就是不伦不类的产物,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怪胎。他既有政府职能又有企业职能,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某种程度倒像是领导干部公开经商。

50多人的中国足协被批捕的几乎全是最高领导,而到目前已知被批捕的竟然占到足协在编的1/5。据报道,新上任的韦掌门也透露,足协中层和裁判已有自首的。

道理是明摆着的,尽管南勇、杨一民等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但是我们不能把所有的责任一股脑推到他们身上。佛家讲果有因,因有果,有果有因,种甚因结甚果的因果关系。如果说足协个别人出现腐败,完全可以解释为其丧失党性,丧失了一个国家公务人员的硬该具备的职业道德标准,但是如果足协的最高领导层一窝端了,甚至是中层也会出现N个囚徒,请问是谁造成这样的结果?

韦领导和总局的崔领导说相信足协绝大多数是好的,请问绝大多数是一个什么比例?如果按过半数就算绝大多数,这似乎是不合逻辑的,过半数只能算微弱多数,正常情况下,绝大多数至少是2/3强。

就目前的发展趋势来说,只要公安部门查下去,只要不受到来自上面的干扰,相信在足协会挖出更多的囚徒。到那时或许崔领导韦领导还会说,足协绝大多数是好的,当然,这些绝大多数将落户在无职无权位卑言轻的足协一般办事人员的身上。

其实绝大多数是好的,这样的官话套话仅仅是掩盖或者推脱责任的一种托词而已。作为总局属下的机构,中国足协有着双重身份,这两种身份从根本上来说,是导致足协高层集体落马的诱因。也就是说体制制度的漏洞不但害了足协的高层领导也害了中国足球。如果领导不承认是体制制度的问题,至少面对集体落马的现实,最低限度也应该承担用人失察不当的责任。二者取其一,不知我们的领导选择哪种责任。

煤矿出了事故要追究领导或者矿主的责任,政府部门出了事故要追究领导的责任,面对一窝烂掉的足协,面对足协对中国足球造成的严重伤害和后果,体育总局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承担应有的责任?

在两会中,崔领导面对记者也说过,有人也向他反应过假球的事儿,他也派人去查了,结果是技术原因导致等等,这似乎也应该算是一种失察吧。崔领导说我们差没查出来,公安的一带走就交代了。中国足球足协烂了这么多年,为什么烂无可烂,给国家财产给足球事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才查?有关领导和部门是领一个不作为还是领一个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荣誉”合适呢?

记得阎政治那会儿,他的一句话就可以取代法律,主动交代既往不咎。试问行贿受贿假球黑哨触犯了法律的事儿可以因为主动交代既往不咎吗?在法律层面偶孤陋寡闻,只听说过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量刑中从轻处罚,从没有听说过既往不咎。事实证明,自阎政治既往不咎开始,足协、裁判、球员、俱乐部的假赌黑不但没有根治而且泛滥成灾。阎政治的既往不咎事实上对足球届的假赌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句话,体制机制不变,中国足协、中国足球只能是换汤不换药,现在的打假扫黑也仅仅是一针强心剂而已。博客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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