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腾讯等社区平台内虚拟货币可以流通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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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IT消息】(文/林丰蕾)6月26日,文化部和商务部出台政策规范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通知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做出了严格规定: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防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对现实金融秩序可能产生的冲击。

有网友向搜狐IT提问称,腾讯、盛大这样的游戏平台上可能运营、代理了其他厂商的游戏,如果单纯根据书面规定,在这些平台上也不能使用腾讯、盛大的虚拟货币进行交易,文化部对此如何界定?

文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自身搭建的平台和社区属于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这这一范围内可以使用其虚拟货币。即在腾讯、盛大的平台上可以使用游戏虚拟货币购买所代理运营其他游戏的道具。

在回答网友关于如何执行这一虚拟货币规定时,文化部相关负责人称,规定中相关条款已经注明如何执行。

通知中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企业,由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企业,由文化行政部门、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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