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进京最高补千万 高管不受限可申请北京户口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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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郑江)跨国公司如在京新设立或新迁入京的地区总部,最高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

昨天,市商务委员会公布的《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中推出资金补助、人才引进、快速办理以及特殊的签证政策四项普惠政策,鼓励外国投资公司将地区总部设在北京。

根据规定,跨国公司如在京新设立或新迁入京的地区总部,最高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租用办公用房第一年补助30%,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人民币。对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地区总部,最高给予10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地区总部一位主要负责人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人民币。

此外,《办法》中还包含人才引进和奖励的具体政策,如规定地区总部高管人员可不受学历、年龄等限制申请北京市户口,地区总部外籍高层管理和技术人员,可办理不超过5年的多次入境签证,办理有效期5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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