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络同步直播"点餐摔倒纠纷案"庭审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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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小聚酒楼用餐,不料女主人在海鲜区域点菜时摔倒,造成严重骨折。这名女顾客为此诉到法院向酒楼索赔。一审法院判决酒楼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酒楼方面不服上诉。昨日,上海一中院通过东方网同步视频直播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的庭审过程,并当庭进行了二审宣判。

2007年9月的一个雨天,韩女士在海鲜酒楼的海鲜区域点菜时不慎摔倒,由于左股骨颈骨折,前后花费医疗费人民币约10万元、交通费人民币141元、住院期间护理费人民币664元。事后经鉴定,韩女士伤情的后遗症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酒楼方面预付了韩女士1万元。但此后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韩女士将经营酒楼的盛都餐饮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一审审理后判令被告赔偿韩女士各种费用103677.93元。被告不服一审判令己方承担全部责任,为此上诉到上海一中院。

法院表示,韩女士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主观上应注意到自己的生命安全,由此判决盛都餐饮公司承担70%责任,韩女士自负30%责任,遂撤销原判,改判盛都餐饮公司赔偿各项已发生费用共计74074.55元及精神损害费3000元。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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