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之父:谷歌互联网广告与用户隐私冲突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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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1月3日早间消息,互联网的发明人之一、“谷歌布道者”文森特·瑟夫(Vincent Cerf)承认,谷歌和其他由广告支持的互联网服务利用用户数据去展示具有相关性的广告,这与保护用户隐私的原则相冲突。

今年9月,瑟夫参加了隐私保护研究人员克里斯托弗·索霍安(Christopher Soghoian)的座谈会。索霍安指出,谷歌以未加密的格式存储大量的用户数据,这使得谷歌需要向政府提供这些信息。

2010年上半年,谷歌收到了来自各国政府的1.4万起对信息的索取请求,并满足了其中的大部分请求。这些请求大多与政府调查犯罪活动有关,不过政府部门也有可能出于政治目的索取这些信息。

索霍安表示:“如果你无法看到其中的内容,那么将无法通过数据获利。因此,如果我存储在谷歌文档或亚马逊(微博)云存储服务中的文档被加密,那么谷歌和亚马逊将无法因此获利。这并不是说谷歌、微软(微博)或雅虎在作恶。他们不会采取过分的做法去协助执法。实际上,他们的业务模式与用户隐私冲突。”

瑟夫则更正了索霍安的一些说法。例如,谷歌只会通过扫描Gmail中的消息来展示相关性广告,而不会扫描用户存储在谷歌文档中的内容。

那么用户应当怎么做?另一名谷歌高管、隐私问题专家威尔·德弗里斯(Will DeVries)在Twitter上发布消息称,记者、博客和企业应当花费一点时间,了解如何使用免费的、易于获取的安全措施来存储数据,并进行通信。(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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