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素有“红衣大炮”之称的奇虎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因在微博上发表竞争对手金山公司的负面言论而被法院以名誉侵权判赔八万元,并要求在微博上公开致歉。这个国内“微博第一案”始于微博,终于微博,颇具戏剧性。
近年,网络民意汹涌澎湃,网络言论铺天盖地,网络生活似乎已经融入到每个公民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微博的盛行,更为每一个公民提供了便于表达的话语权。由于网络立法滞后和网络监管乏力,微博也就成为了网络侵权新领域。周鸿祎名誉侵权案就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生动的司法镜鉴。然而,微博侵权,不能“只拿名人开刀”。名人微博影响力巨大,不容置疑,而一些草根名博粉丝上百万,其言论能量也不容小觑。就是一些平民微博,他们也在自己的影响范围内发布信息。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只要其不当言论对他人名誉在一定的范围内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都有面临起诉的可能。言论自由和权利保护是一个平衡博弈的过程。在微博时代,我们所需要做的除了对自己所说的话负责外,就是国家应当加快网络立法进度,细化侵权责任标准,强化违法惩戒措施,明晰侵权连带责任,使微博侵权的利害关系人能够通过便捷的渠道来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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