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商建立行业自律规范 避免强硬法律出台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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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IT消息】北京时间7月2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网络广告商们正在提议建立一个行业自律规范来保护用户隐私,其中包括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教育,公开收集信息类型,以及对儿童和敏感信息进行特殊保护等。建立该自律规范的目的是避免强硬监管法律的出台。

该行业自律规范由四家主要广告行业协会起草,分别是美国广告公司协会(American Associato of advertising Agencies)、美国广告主协会(Association of National Advertisers)、美国直销协会(Direct Marketing Association,DMA)和美国互动广告局(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

让他们制定该自律规范的直接动力是,人们批评称互联网用户的太多信息被收集,而且被大范围的传播和长时间的保存。

该自律规范将要求广告主选择以图标或警示语的方式,来告诉互联网用户哪些站点告诉用户被收集的信息种类以及让用户选择自己的信息是否可以被收集。

参与该规范制定的法律公司Venable LLP合伙人斯图亚特·英吉斯(Stuart Ingis)表示,“人们应该有权力说‘不要收集关于我的任何信息来进行网络行为广告。’”

关于儿童的信息和所有计算机用户的敏感信息应该得到更高标准的保护。该规范中指出,如果广告主知道某个互联网用户的年龄不到13岁,则不应收集其任何信息,并且不能对13岁以下儿童进行任何在线行为广告。另外,该规范还规定,必须经过用户同意,才能收集特定用户的财务帐号、社会安全数据、制药处方或医疗记录等信息来进行在线行为广告。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具有更高的标准要求。它们在收集任何信息前必须经过用户同意。

英吉斯表示,该自律规范将由商誉促进局(Better Business Bureau)和DMA共同执行,并对外公布违反规定的公司。该自律规范将从2010年初开始生效。

另外,广告行业还将创建一个网站来教育消费者互联网的商业化。许多人并不知道免费服务的背后通常是收集用户的网上信息。

美国电子隐私信息中心(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主席马克·罗登伯格(Marc Rotenberg)不看好这个行业自律规范,认为它“毫无意义”,并预测称国会将通过立法来监管广告主的信息收集行为。

罗登伯格表示,“美国政府对所谓的‘自律’根本没有任何信心,用户并不知道自己的在线信息究竟被收集了多少。”

雅虎支持该自律规范,雅虎隐私保护政策主管安妮·托特(Anne Toth)表示,该自律规范提升了透明度。她表示,“值得注意的是参与该自律规范的企业成员高达5000个,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范围。”(梧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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