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自购盗版电脑取证 中关村经销商判赔46万元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7-02
窄屏简体版  字體: 小  |  中  |  大  |  超大  

【搜狐IT消息】7月2日上午,微软公司诉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装盗版软件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告微软公司的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判处被告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微软公司人民币共计461,409元。

2008年10月到11月间,微软公司所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先后在被告位于海淀区中关村海龙大厦、鼎好电子大厦的四家销售门店多次随机购买了12台电脑。经微软公司鉴别认定,上述12台计算机中所安装的Windows

XP及Office

2003软件均未经微软公司授权许可,属于盗版软件。2009年6月8日,微软公司将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构成侵权并具有惯常和持续性,索赔人民币50万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随销售的计算机预装盗版微软软件是一种惯常和持续的侵权行为。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按法定赔偿一审判定由被告北京思创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微软公司另包括诉讼合理支出在内的经济损失461,409元;同时还作出收缴证据样机的民事制裁。

微软(中国)公司高级知识产权总监于维东表示:“微软公司在中国一直通过3E政策即Education(教育), Engineering(技术),

Enforcement(协助执法)——来推动软件正版化的进程。微软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与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合作,推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与执法,营造有利于中国软件业的发展环境,让更多的消费者免受侵害、享受到正版软件带来的体验。”

微软公司本案代理律师北京中诚友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旭表示:“本案的一审判决将起到标志性作用,特别是法院依法对这种侵权盗版行为判定法定赔偿并给予了民事制裁。希望此案能使市场上依旧猖獗,或公开、或隐蔽的各种随销售计算机预装盗版软件的行为得到遏制。”

延伸阅读:

微软打击盗版伸向"攒机"市场 一公司被索赔50万

微软自购盗版电脑取证 中关村某公司遭索赔50万

上海大亚信息安装使用盗版微软软件判赔40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