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应反垄断调查公开搜索广告与内容发布商分成比例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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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尔街日报》报道,谷歌在周一首次披露了与搜索和内容发布商分享广告收入的方式。谷歌称,内容广告方面,谷歌支付广告收入给发布商68%广告收入;搜索广告方面,谷歌支付发布商51%广告收入。

长期以来,谷歌一直不愿透露收入分享比例,但最近因意大利的反垄断调查,谷歌表示愿意这么做。一位熟悉内情的人士称,谷歌谈论披露收入分享方式的可能性已经有段时间,意大利的局势促使谷歌做出该项行为。谷歌的影响力日益扩大,使很多国家特别是欧美国家的反垄断机构频频瞄准了该公司。

Gartner的分析师安德鲁·弗兰克(Andrew Frank)认为,谷歌正在努力使自己更开放和更友好,现在很难说谷歌不开放。谷歌表示,收入分成反映了开发新技术、产品和功能的成本,自从2003年发布以来,AdSense平台的收入分成就从未改变过,同时搜索广告收入的分成自2005年提高以来也未改变。

谷歌全球收入分享比例大体上与外界的猜测一致,而且比苹果要高些,苹果计划在iAd移动广告平台上向开发者支付60%的收入。谷歌未透露视频网站YouTube的收入分成比例,因为该网站的广告计划才开始,条款被认为还不稳定。

另外,很多大媒体出版商如《纽约时报》等,都是单独与谷歌协商自己的收入分成比例,这些协议的条款也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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