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著协告百度侵权案一审宣判 百度被判赔5万元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8
窄屏简体版  字體: 小  |  中  |  大  |  超大  

昨天(23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起诉百度MP3歌词搜索侵权一案,在 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处百度停止通过快照等形式提供相关50首歌的歌词,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5万元。不过,百度方面昨天表示近日将就此案进一步提 起上诉。

据了解,2008年1月17日,音著协通过代理机构向法院起诉百度,称百度侵犯了包括《爱我中华》等50首歌曲的著作权,要 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106万余元。

昨天,百度通过百度快照提供相关MP3歌曲的歌词这一行为被法院判令禁止,但百度提供 MP3在线播放及下载的链接不受影响。这一判决结果与之前国际唱片公司两次起诉百度的判决结果基本一致,前两次诉讼中,法院均判决唱片公司败诉,这意味着 百度可继续在其搜索结果中提供MP3文件的相关链接,网民可通过链接在线播放或下载音乐。

不过,昨天,音著协在起诉书中还要求百度道 歉,但法院对这一请求未予支持。法院在判决书中解释说,音著协在庭审中承认只对这50首歌曲有著作财产权,故不予支持音著协的道歉要求。

昨天,百度回应称,百度一贯重视互联网版权保护和版权责任,对于此次歌词版权纠纷判决,百度对一审结果“表示遗憾”,近日将就此案进一步提起上诉。(记 者李斌)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