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巨头诉百度案败诉 法律专家认为诉错对象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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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间两次诉讼,国际唱片协会均遭败诉。昨日记者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了国际唱片协会诉百度MP3侵权案的判决结果,国际唱片协会再次败诉。法院判定百度MP3搜索合法,并驳回环球唱片、索尼BMG(香港)及华纳唱片三家国际唱片公司对百度的诉讼请求。

MP3搜索是百度最重要的产品之一,目前在中国互联网音乐搜索中占有八成以上的市场份额。2005年6月,国际唱片协会首次以百度MP3侵权为由,将百度诉上法庭,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处国际唱片协会败诉。2008年2月,国际唱片协会收集了新的证据后,再次与百度对簿公堂。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百度向网民提供的是搜索引擎服务而非侵权MP3音乐,这样的搜索是合法的,因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孙彦律师向记者表示,国际唱片协会对百度之所以在本案中败诉,在于其没有找到互联网数字音乐侵权的真正主体。侵权主体是那些把盗版MP3放到网上供网民下载的人,而不是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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