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报讯 因在网站上擅自播放《唐伯虎点秋香》等六部电影,北京赛金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侵权,要求其赔偿享有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及合理费用4350元。
据了解,2009年2月25日,优朋普乐公司在登陆赛金传媒公司的网站时,发现该网站的“高清影视”栏目在线播放《喜剧之王》、《逃学威龙》、《国产凌凌漆》、《赌侠》、《九品芝麻官》、《唐伯虎点秋香》六部电影,并在电影前插播有广告内容。而根据香港影业协会出具的《发行权证明书》,上述影片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是由优朋普乐公司享有的,且优朋普乐并未授权赛金传媒传播上述影片。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赛金传媒在优朋普乐享有权利的期限内,未经许可擅自将上述电影上载到其网站上,供网络用户在线观看,并在播放界面上插播广告,以此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侵犯了优朋普乐对涉案六部影片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经综合考虑涉案电影的知名度、赛金传媒公司插播广告的情况、网站上显示的点击次数、赛金传媒公司主观过错等因素,法院酌定了赔偿数额,依法判决赛金传媒赔偿优朋普乐经济损失12万元及合理费用4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