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针对央视“联通、电信网站涉嫌违法经营”的报道,当事者之一的中国联通作出回应,对网上营业厅和手机营业厅的合法情况进行了说明,称媒体误解缘于未能及时明示。
据央视报道,中国联通的mob.10010.com手机门户网站及中国电信wap.vnet.mobi网站主页上找不到任何网站备案标志,在工信部的公共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也查询不到这两个网站的备案信息。两大手机门户涉嫌违法经营。
对此,联通表示,今年4月9日已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许可证制度是比备案制度更为严格的一种管理制度。联通获得的明确许可经营范围包括: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语言信箱业务、传真存储转发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等,而联通网上营业厅、手机营业厅作为经营性网站,依此许可获准合法经营。
联通称,引发个别媒体误解的原因是,在4月9日至12月25日期间,未能及时在上述经营性网站明示上述经营许可证信息,为此,联通于12月26日纠正了上述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