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木马”发财八被告获刑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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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涉及近10万网络游戏用户的特大“木马”案,日前在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法院一审宣判,李海迎、张纯孝等8名被告人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间,被告人李海迎将“木马”程序在互联网上以2000元~20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被告人张纯孝等人又将购得的“木马”程序通过他人在互联网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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