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第一案”二审开庭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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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在北京二中院,被称作“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出轨丈夫王菲告两家网站侵犯隐私权案二审开庭。据悉,此案一审宣判后,开办“北飞的候鸟”网站的张乐奕提出上诉,要求认定王菲的行为属违法背德行为,改判自己不侵权。

昨天,张乐奕和王菲均没有到庭。他们均委托了代理人参与此次二审开庭。

张乐奕的代理人称,王菲就其违法背德行为不享有隐私权,“北飞的候鸟”网站公布事实经过、批评违法行为,符合社会公众利益,且披露的相关信息早已为社会公众知悉,不具有私密性,未侵犯王菲的合法权益。此外,王菲所获得的负面社会评价与其对婚姻不忠诚的行为相适应,王菲受损害的后果证据不足,且与张乐奕的网站无因果关系。

对此,王菲的代理律师答辩称,隐私权是一项法定权利,跟是否违法背德无关。“如果没有张乐奕侵犯隐私权的行为,王菲的感情出轨问题只能在小范围内被人议论,不可能引发‘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直至现实攻击。”

王菲的代理律师表示,“希望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庭后,王菲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王菲现在生活已恢复正常,一审判决后压力已小了很多。该律师说,王菲一审不参加开庭是怕受到网友攻击,但这一次,他不出庭则是不愿再被媒体继续关注,“他只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2007年12月29日晚,女白领姜岩在远洋天地24楼家中跳楼身亡。

2008年1月11日,姜岩的大学同学张乐奕注册了“北飞的候鸟”网站,并与姜岩的亲属、朋友等人在该网站上发表文章,描述姜、王的交往和婚姻。几天后,大旗网也制作相关专题,其中使用了王菲、东方的真实姓名和合影。王菲随即遭遇“人肉搜索”,甚至有网友到王菲及其父母的住处刷写“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等标语。

事发后,以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为由,王菲将两家网站告上法院。

去年12月18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张乐奕和大旗网侵犯了王菲的名誉权和隐私权,需分别赔偿王菲精神损失费5000元和3000元。同时,判决还批评了王菲的“婚外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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