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域名公证被拒绝 公证部门称网络财产不好界定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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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市市民孙某自己注册了一个域名,担心被盗,到公证部门咨询能否办理公证,公证部门称,网络财产不好界定,因此不符合公正条件。据了解,随着网络越来越普及,经常引发游戏中如装备被盗、Q币被盗的网络财产纠纷,然而,由于相关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处理细则尚未建立,因此,游戏玩家的“网财”失窃后只能“独自受伤”,法律界人士建议,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据孙某介绍,前一段时间他自己注册了一个域名,注册人资料也都是他本人的。现在和朋友一起管理这个域名。他担心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或者怕哪天域名被盗,所以想找公证处将此域名公证为他本人所有。他来到哈市某公证处咨询,公证人员表示,网络财产的公证不好界定,因此不符合公证的条件。

11日,记者咨询了哈市公证处主任助理关艳红,据她介绍,公证部门有网页保全等公证业务,但是对于网络财产等方面比如说域名、装备、Q币等,不好判断其是否为本人所有以及经营方式和取得的方式,所以没有办法进行公证。

黑龙江民强律师事务所主任段接伟说,我国目前对于侵犯网络空间中虚拟财产的法律处理规则尚未建立,“法律缺失导致网络游戏玩家‘网财’失窃以后只能‘独自受伤’,即使索要也无门。网络游戏产业要健康发展,应明确虚拟财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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