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将开始实施。《条例》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该建立并落实安全保护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提供电子公告、网络游戏和其他即时通信服务的,具有用户注册信息和发布信息审核功能,并如实登记向其申请开设上述服务的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
不少网民大喊“我没隐私了!”。听上去“网络实名制”使得这些网民在互联网的平台下隐私尽显暴露,甚至别有用心的家伙会利用这一政策进行一些私家侦探工作,甘当间谍,由这些理由看起来“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
据最近的一项调查报告,中国网民人数已达到3.16亿,但网民人数的增加,并没有推动“网络实名制”的推行。“网络实名制”主要针对的是电子商务等业务,电子商务对于中国网民的使用情况普遍还不是很高,有六成多的网民还是将网络作为获取信息的平台。不能不说我国的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体系还不够完善,问题还颇多,电子商务立法上还有不少空白之处,因而对于现阶段实施“网络实名制”尚未与中国互联网环境保持一致,与互联网发展趋势还有所偏离,因而“网络实名制”的建立长路慢慢。
如果要建立“网络实名制”,或许以下几点可以作为制定这一政策的依据,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要有充足的网络资源。就互联网今后发展趋势来看,互联网将是内容丰富、信息传递更加便利的平台,秉持“开放”的精神去开拓互联网事业,使得每个网民有自己的一片天空去发表自己合理的见解,而不是某个平台独占资源霸占言语权,使得某些网民无知、盲目跟风,缺乏自己的独立性思考;
2、营建诚信、和谐、包容的网络环境。自“艳照门”出来之后,窥探明星隐私制造八卦传奇,大量制造“人肉搜索”侵占他人隐私,有违于互联网提供信息、传递实用信息的本质。网站可以猎奇,可以去探求他人未知的领域。但现今的网络通过发现制造负面信息,在网络上恶意放大导致人身攻击。网络和现实生活一样也要尊重他人,拍砖责骂可以,但请站在事情的角度去分析,请理性地“对事不对人”。
3、网站问责制的建立。不少网站有免责声明,发表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本站不负有任何责任。网友对网站信任才会去发表信息,作为网站的运营官只关注如何盈利,如何吸引网友关注的目光做些用户体验,远远不够。不少网站的站长总希望自己的网站是干净的,不会被查封之类,作为网站的执行官而言有必要对自己的网站进行责任管理,例如对网站论坛的版主进行身份登记。当网民对网站发表的内容提出质疑时,应当表态,而不是坐视不理或采取回避态度,如果任其过度的自由发表,只会导致互联网原有体系的崩溃,到那时悔之晚矣。
通过简短分析,不难发现要经营好一个网站是不容易的,网民的参与也需要理性的,但“网络实名制”的建立关键还需要网站和网民的自律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把我们的网站建的更好,吸引更多的网民来关注,真正发挥好互联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