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这个商业社会,明星官网和博客也不能脱俗地与“钱”挂上了钩。9日,赵本山开通了自己的首个官网,宣称关于自己的一切动态、演出计划都只能由自己的官网发布,而赵薇也在近日开通了自己的官网。在新浪博客总流量排第一的徐静蕾,已开始动手把属于她的那些流量,慢慢地引向她自己的平台。种种迹象表明,明星们早已发现网络经济的价值,并开始研究如何从中获利。也许就在明天,当你打开名人博客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不见得是名人写下的文字,很可能是一则五颜六色的产品广告了……
低成本大流量取胜
3年前,徐静蕾率先打造明星博客,创下了点击率破千万后成为网络新宠。于是江湖上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广告商慕名找到徐静蕾的助理想投广告,可居然在徐静蕾的助理和网站之间几番折腾“送钱无门”。而更具戏剧性的是,当网站、徐静蕾回过神来之后,居然纷纷跳出来说:“这钱应该给我!”经过两年以来的发展融合,明星们开始慢慢地醒悟,于是有实力的明星开始自建官方网站,比如赵本山、赵薇近来纷纷高调开设官网。网络经纪人章子怡(本名章子怡,不是大明星)表示,明星官网一般只有自己的粉丝才知道,相对于明星博客,优势不大。“以宋祖德为例,宋祖德的新浪博客已经有接近682万的流量、他的搜狐博客的流量更是扩大到1331万,两个博客的流量加起来,流量已经超过2000万流量,这个流量是让无数企业网站不可想象的。”
“宋祖德”式营销模式
章子怡称,按照目前百度竞价排名的每个点击3角钱的广告价格,宋祖德等于没花钱就搞到了投放600万元网络广告费的效果。这就是“宋祖德式”的营销模式,也说明宋祖德没事老骂人是一个策略。
最好广告位卖给自己
章子怡还称,宋祖德走在了网络经济的前端:“现在很多明星和网络经纪人都在模仿他的模式。”在宋祖德的博客里,左侧黄金位置放的他自己公司生产的产品的广告。另外,宋祖德在众多的博文结尾处也都放上了他的产品广告,其他不起眼的地方则多多少少放上了联盟广告。对于宋祖德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中国商业通讯社认为,因为放到结尾处的广告效果比放到顶部位置的广告还要好。一般网友打开博客页面看完一篇博客,基本目的就达到了,然后再看下面的广告,会比较容易记忆和接受。对于章子怡的说法,宋祖德并不愿评论,只表示有次自己的个人网站被黑了,一两天时间就损失了几十万点击率。几十万对于大部分明星来说,也绝对不是小数目。
粉丝写博客也能赚钱
其实,明星博客不仅给明星,给网站带来了商机,也给很多粉丝带来了就业的机会。
两年前开始做各类明星网站的莫晓西告诉记者,自己一毕业就到北京某经纪公司做网络,后来公司要求为明星建立博客。“一年前,当时明星博客火起来了,我有很多同事都是明星的粉丝,他们的博客围绕在偶像身上,点击率相当高。”小西称这些人大部分被“招安”。“一有兴趣,二有经济来源,这无疑是最好的工作方式了,用自己的爱好赚钱,正是现在网络自由白领工作的真谛。当然,如果博客点击率高,就可以利用博客来投放一些广告,比如明星相关的彩铃啦、短信广告啦,如果能找到服饰的厂家也可以在上面卖一些明星相关的饰品、衣服、文化衫、礼品之类的,大家都是一样的粉丝,买这些东西也算是对偶像的支持啦。”
莫小西说,不管是网友写的博客,还是那些代明星写博的枪手,每个月能有几千元的广告收入。“作为一个爱好这个行业的人来说,收入还算不错了。”
明星谈开博赚钱
赵本山:只是信息发布地
赵本山经纪人高大宽告诉记者,赵本山的个人官网只是一个正规消息发布的渠道,介绍其名下本山集团的一些相关艺术产品和动态情况,以免一些“谣传”老是出现。而对于开通博客赚钱,他表示没有此想法。
张朝阳:网络已是主流
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朝阳刚与赵本山等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这是有重要意义的一天,意味着网络已经进入传媒的主流。我们会在今年跟更多名人合作”。
赵薇:不知道有商业价值
赵薇表示,自己博客上的文字、音乐都是自己操作:“随心情来,自己的东西肯定是自己打理咯,音乐都是我喜欢的,希望与大家分享。”对于博客上也有“月收入两万”等链接,赵薇表示官网和博客都是公司在负责,自己只管更新文字。
董路:留给女儿做遗产
董路表示,自己一开始只是在博客上发表一些看法:“那时候大多数人还仅仅将博客作为个人爱好,但我的博客已经让我赚了四万元人民币外加两台笔记本电脑,当时真的很兴奋,比如世界杯期间做电视节目什么的。我这辈子看着它挣钱是不太可能了。但将来可以留给女儿做遗产。”
讨论 赚的钱咋分?
名人:钱因我们文字而来
徐静蕾数年没演电视剧,电影作品也断断续续。还能拥有如此火的人气,着实沾了博客的光。对于自己的博客可以用来挣钱了,老徐当然希望分得一杯羹:“在我的博客上做广告应该和我的经纪人谈。”
《体坛周报》的知名评论员董路,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目前他的博客点击率已经将近9000万,一家房地产公司想在他的博客上做广告。他坚持“我的博客我做主”——广告费应该属于我。他坚决地对记者说,“别人点击我的博客是冲着我的文字而来,又不是冲着网站来的,这钱当然应该归我。”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罗海琼,原来她也曾遇到饮料商要在自己博客上做广告的事情,只不过,因为自己从不喝那饮料而拒绝了。但假如成功,广告费该给谁?罗海琼的态度是:个人应与新浪网分成。“因为明星博客和网站是互利互惠的关系”。至于比例,罗海琼说,应该按照博客的点击率,像徐静蕾那种级别的,应该和网站“八二”分成。
网站:钱应该都是网站的
对于广告收入,各大网站自然十分重视,新浪方面曾表示,“当初开博,并没有考虑到以盈利为目的,但如今盈利是肯定的,博客上的广告应该属于网站,但现在我们通过一些合作明细化了利益分配,暂时的矛盾解决了。”而很多中小网站对于博客盈利也十分在意。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目前国外博客的发展已经非常成熟,网站通过博客盈利是以博客上所投放的广告盈利而定,不过这部分广告收益会和博客的所有人进行分成,网友看博客付费也是收入来源。所以点击量高的博主几乎都非常富有。
专家:网络经纪人大有潜力
叶茂中是著名营销大师,但对于新兴的网络经纪十分重视,还专门到央视做过节目:“我觉得博客经纪人已经是个职业,还是蛮吃香的。专门负责协调博客和网站之间的关系。明星的博客推广非常重要,你推广一下,可能你的点击就上去了。你需要专业的人员帮你去做这个事。”他称自己两年前就尝试转行做中国第一博客经纪人。“先给我自己做推广,开博头几天就卖了500多本书,而且我有好多书是十几年前出版的,卖不出去的,我琢磨分钱的话,一人一半吧,皆大欢喜,有钱大家挣。”
律师:规则应该早定
对此,相关律师刘泽锋表示,相关规定的出台刻不容缓:“网络博客的成本很低,所以它的商机尤为诱人。但无论博客的商业前景有多大,都需要有商业规则可循。从2006年至今,确实急需一把打开这座商业富矿的钥匙。目前博客虽然已经深入到生活当中,但目前民法中没有与之相关的法律条款。但名人与网站之间应该本着公平的原则,以合同和协议的形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