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注册公司域名被判侵权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9
窄屏简体版  字體: 小  |  中  |  大  |  超大  

上海柏丽居货运代理公司员工蒋美萍去年底注册成立孚吉公司,今年2月离职后又注册“bridgerelo.com.cn”域名,开通了与“老东家”柏丽居公司网站同名的 “Bridge Worldwide Relocations”网站,经营与柏丽居公司相同的咨询业务和货运代理业务。

今年3月,原告上海柏丽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将被告蒋美萍和她的孚吉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使用“bridgerelo.com.cn”的域名,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注册系争域名之前就已知道存在“bridgerlo.com”域名,仍然注册与原告近似的域名,且在该网站宣传与原告相同的业务,构成不正当竞争,遂一审判决系争域名“bridgerelo.com.cn”由原告使用,两被告共同赔偿上海柏丽居货运代理公司经济损失8000 元。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