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最大网络赌博案被告最高被判六年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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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涉案金额近60亿元的贵州最大的网络赌博案进行一审判决。胡瑜等八名被告人开设赌场罪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2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2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金。据悉,八名被告宣判后都表示不再上诉。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称,2005年至案发的2007年9月,胡瑜作为境外网络赌博公司在我国设立的股东级别投注平台负责人,利用境外网络赌博公司在互联网上开设的“皇冠”、“克拉克”、“太阳城”等赌博网站组织网络赌博,并在包括贵州在内的全国各地发展下级总代理。仅2007年1月至9月,胡瑜等人利用“皇冠”等三个网络赌博平台接受投注额累计达到5950985741元,形成了以其为核心的庞大赌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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