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巨头达成有关言论自由的共同守则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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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和科技业巨头谷歌(GOOG.O)、微软(MSFT.O)和雅虎(YHOO.O)周二即将宣布,它们已就如何在言论自由受限国家开展业务达成一套共同守则。

此前有批评认为,这些企业在言论自由受限的国家帮助政府实施审查制度。

几大互联网公司最近两年来制定的新守则要求,它们无论地处何处,必须承诺为用户的信息保密,且要“保守地诠释及实施政府侵犯隐私权的要求。”

这些企业进入一国市场前,还必须对该国的私人信息保护和言论自由状况进行审核,企业内部高管和董事会成员必须对风险展开广泛讨论。

众多社会团体参与和文件的制定,如“人权第一”和“保护记者委员会”等人权组织,“民主和科技中心”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非营利组织。

文件规定,三家企业已同意服从新守则;守则由独立专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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