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发帖骂人,网站没有过滤、删除这类帖子,是否有错?丰都县法院和市三中院两审认定涉案的两家网站监管不力,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在网上刊登道歉信。
2007年7月6日9时25分,新浪网新浪论坛的新浪杂谈栏目里,一网民上传了一个帖子《请看:丰都××公司最大的一坨屎》,针对该公司一名员工的姓名,取了一个谐音的名字。
帖子形容该员工是“公司最大的一坨屎”、“跳梁小丑”、“带有猪粪的味道”、“厚颜无耻”。文中还指明了被攻击的员工在公司的身份,以及其家庭背景。该帖在新浪网保留了11天,后来被删除。网络110没有查出发帖者。该帖去年7月13日被网友3次复制转帖到丰都信息港网站的鬼城呓语论坛。4天后被该论坛删除。
被骂的小强(化名)认为,新浪网和丰都信息港对网民上传的非法信息没有履行必要的审核、监管义务,让他的名誉受到损害,要求两个网站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
新浪答辩称,仅从谐音的称呼,很难得出这是指小强本人,他们并不知道该文侵犯了小强名誉权,他们不能随便删除信息。丰都电信也表示没有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网站监管不力,客观上造成了小强的名誉受损,构成了名誉侵权,判决新浪公开赔礼道歉,赔礼道歉内容交法院审核后,在新浪网上刊登11天。丰都信息港也要以同样方式在该网上刊登4天道歉声明。对精神损失赔偿,不予支持。
小强不服上诉,市三中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