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网络赌博案:犯罪集团7个月赚近3亿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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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网络赌博案”14日一审宣判,所有20名被告均被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其中首犯香港人谭志伟获刑8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人民币;其弟谭志满被判5年有期徒刑,罚金500万元。

据悉,此案是中国建国以来最大的网络赌博案,其涉案金额之大、参赌人数之多、区域之广、技术含量之高、影响之大,都创了中国赌博案之最。

经审理查明:1999年以来,被告谭志伟、谭志满和谭新初(谭雄弟)长期跟随两兄弟父亲谭雄在于中国毗邻的缅甸迈扎央、木瓜坝等地开设“新东方”赌场,采用现场赌博、网络电话投注和网络直接投注等方式吸引大量中国公民参与赌博。兄弟俩从最初的租借他人赌厅发展到后来设立跨国赌博网络,旗下先后有三千多员工为其工作过。

据悉,“新东方”赌场先后开设了多个赌博网站进行网赌,并秘密将网站服务器托管于广州、东莞等地。其中仅一个网站自2006年8月至2007年3月期间,即吸引注册用户达5198个,参赌资金达86.87亿元,网站拥有者为此获利2.78亿元。

《刑事判决书》指出,在集团首犯的组织和本案各被告人的积极参与下,“新东方”赌场已形成一个跨国、跨境,组织严密的固定犯罪集团,赌场的运转和非法利益的追逐,是他们共同的追求和意愿。

先后20多次与首犯见面的律师杨清透露,首犯谭雄今年约50岁左右,按照香港法律,港人在其境外涉赌不会获罪。为此,香港方面目前也未追究他开设赌场或赌博的罪名,仅就从澳门转入大量资金查其涉嫌非法洗黑钱,且尚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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