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因转播奥运火炬传递被诉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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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缠身的迅雷近日又遭新创。8月4日,作为北京奥运会官方互联网/移动平台转播机构的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迅雷通过互联网实时转播奥运圣火传递节目。这是国内首例因奥运网络传播侵权引发的案例。

去年12月,央视国际成为北京奥运会官方互联网/移动平台转播机构,独家拥有内地和澳门奥运新媒体转播权利,这也是国际奥委会百年奥运史上首次将新媒体版权与电视版权分开销售,由于新媒体的特殊性,无论是国际奥组委,还是央视网络,此番对北京奥运会的 维权活动都极为重视。

据原告方代理律师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戎朝告诉记者,对迅雷的起诉是因为其在2008年6月30日,通过“迅雷看看”中的直播频道,在线实时转播中央电视台CCTV-奥运频道的“体育中心特别节目:与圣火同行”播放的吴忠市奥运圣火传递节目 ,该节目只由中央电视台独家授权央视国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提供,且央视国际也从未将网络转播权授权迅雷。

据了解,上海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为为迅雷提供服务器而被列为第二被告,两家企业共被索赔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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