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前董事长李健熙被判入狱3年缓刑5年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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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国媒体报道,因涉嫌非法继承经营权及逃税而被起诉的三星集团前董事长李健熙今天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3部今天下午宣判,66岁的李健熙非法赠与爱宝乐园可转换债券的罪名不成立,而低价发行三星SDS附认证股权债券的嫌疑诉讼时效已过,因此免予起诉。但对通过匿名股票交易的逃税指控,法院判定部分有罪,因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此前赵俊雄特别检查组要求判处李健熙有期徒刑7年,并处以35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3.3亿)罚款。

李健熙、三星前副会长李鹤洙等8名三星核心管理人员,因涉嫌向李在镕兄妹非法赠与爱宝乐园可转换债券、低价发行三星SDS附认证股权债券、通过匿名账户买入子公司股份逃过1128亿韩元转让所得税等被起诉。

当天开庭的417号大法庭聚集了数百名旁听者和国内外媒体记者,现场水泄不通。在法院认定李健熙对部分逃税嫌疑有罪并宣判缓刑以后,三星管理人员显得如释重负。此前李健熙对涌入法庭的大批记者的提问一言不发,表现得非常紧张。

此次判决结果并未让外界感到意外,因为韩国法院一贯对企业高管犯罪网开一面,以避免伤及韩国经济。

不过,李健熙已为此案付出了沉重代价,被迫于4月底辞去了三星集团董事长一职,舆论的声讨也令显赫的李氏家族声誉扫地。长子李在镕也一同辞去三星电子首席客户官(CCO)职务,调往中国避风头。

1987年,李健熙从父亲手中继承三星,并苦心经营20余年将其打造成韩国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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