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状告百度侵权一审胜诉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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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站被告侵犯商标权一案,缘于其“竞价排名”和“火爆地带”栏目网页中出现了大量假冒大众搬场名称甚至商标的链接网站,招揽和经营搬场物流业务,并擅自使用大众搬场公司拥有排他许可使用权的“大众”注册商标。

大众交通子公司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状告“百度(企业库 论坛)”侵犯商标权一案,已于近日获上海二中院一审判决,被告“百度系”三家公司被判共同侵权,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5万元和承担相应诉讼费。大众交通有关负责人强调,此次一审判决表明,品牌网站更要管好自己的传播渠道,否则就会自食造成不利影响的后果;同时也说明,注册商标排他许可使用权和法人名称权合法有效而完全受法律保护。

据介绍,百度网站被告侵犯商标权一案,缘于其“竞价排名”和“火爆地带”栏目网页中出现了大量假冒大众搬场名称甚至商标的链接网站,招揽和经营搬场物流业务,并擅自使用大众搬场公司拥有排他许可使用权的“大众”注册商标。去年5月9日,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软件技术份公司三方管辖的百度网站侵犯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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