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登离职教师照片被判侵权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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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王府学校的优秀教师张老师离职后,该学校仍然将其照片和个人资料登载在网站上。张老师认为学校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诉至法院索赔5万元。近日,昌平法院判决该学校因侵犯张老师肖像权,赔偿1000元并致歉。

2006年10月,张老师到昌平区王府学校担任教师。去年7月,因学校不再续聘,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然而,张老师后来在登录王府学校网站时,发现自己的照片赫然出现在首页;在学校的招生办公告栏,也还贴着自己的照片及相关信息。

张老师于是将王府学校诉至法院,认为自己已经离职,学校就不应该再未经许可使用自己的照片和个人信息。由于自己是学位较高的博士,又是优秀教师,学校这样做有用自己名义打广告的嫌疑,因此索赔5万元。

王府学校则表示,学校是民办的公益性单位,根本没有用张老师的照片和信息来盈利;况且,学校在收到起诉后立即删除了公告栏里的照片,网页上的内容也被技术人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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